第A04版:发布厅 图说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无锡样本”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运用能源托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近几年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践行“绿色发展、机关先行”理念,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为市民中心实施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建筑能耗消费从每平方米54.80元下降至46.86元,节能率达14.4%,走出了一条政府机关、服务企业和节能市场合作共赢、和谐共进的可持续良性发展之路,助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发展新境界,形成了“无锡样本”,发挥了“头雁效应”。管理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并蝉联“江苏省水效领跑者”等荣誉。

  “无锡样本”的主要做法

  无锡市民中心能源综合一体化管理项目,是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由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为期5年的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对水、电、气保障的一体化综合服务,甲方在确保节能预期收益的前提下,按月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

  “无锡样本”实施以来,投资方为市民中心提供了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为推进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持续打造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的新标杆注入新动能。在一体化能源管理服务体系中,着眼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市民中心建成了1.55兆瓦的光伏停车棚分布式电站,每年可发电120万千瓦时,相当于市民中心一个月的用电量。着眼于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积极布点建桩,规划300个,现已建成60个充电桩,为绿色出行续航充电。着眼于精细化管理需求,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建成感知能源可视化监管平台,对能耗进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分析和监测监管,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无人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跑冒滴漏”现象;对变电所实现智慧监管、无人值守,降低了人力成本。着眼于垃圾分类新时尚,建成4座厨余垃圾处理站,日处理能力达750公斤,一年产生有机肥料50余吨,变废为宝,推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带来了能源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也更加凸显了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为公共机构节能乃至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新标杆。

  在合同履行中,其主要做法是:

  1.确立“1+3”托管费用激励机制。“1”是指托管基数,以前3年能耗平均数为基数,同时综合考虑设备老化、办公需求增长等因素。“3”分别是不低于托管基数7.5%的节能改造投入;限额100万元的奖惩费用,倒逼乙方不断进行能效提升和管理策略优化;因人员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调价等变量的协商调节费用。

  2.确定“三不”基本原则。一是不改变用户原有的物管形态;二是不大幅更换原有设施设备(只作能效提升改造);三是不降低保障供给标准。

  3.建立“三化”运营机制。一是以建设信息化感知能源管理平台为基础,深化精细管理,实行能耗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和监测监管,避免长流水、无人空调等浪费现象;二是以电能管理为重点,强化能效提升,应用节能新材料新技术,建设光伏分布式电站等;三是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优化管理策略,努力让机关干部职工体验到绿色环保的安全感、获得感和舒适感。

  “无锡样本”的主要成效

  1.从经济意义上讲,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通过科学实施节能技改、合理调控运行策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等措施,使得项目履约达到预期目标。2019年无锡市民中心单位面积能源费用由每平方米54.80元下降至46.86元,大幅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项目实施以来,乙方实施了绿色照明、空调变频、电梯余能回馈等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提高了设备设施能效水平,通过市场机制降低了财政投资风险。例如,LED绿色照明和空调变频改造是市民中心节能管理的最大潜力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财政政策制约而一直未能实施,在合同履行第一年,就一次性更换了50000支LED灯管和21台空调变频改造,单项节能率近50%。

  2.从示范意义上讲,发挥了“头雁效应”。合同签订后,作为当时全国公共机构第一大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受到了各级各界的广泛关注,国管局领导和节能司专程赴锡调研,给予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项目成功实施后,一年节约标煤400余吨,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量600余吨,相当于种植4000棵树,既为公共机构节能创新发展开辟了新境界,又在全社会节能行业引起了热烈的反响,为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等其他领域节能发挥了“头雁效应”,促进了全社会节能市场培育和绿色产业发展,进而带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彰显了节能减排的生态效应。同时,也为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实践范本。目前,无锡合同能源管理方兴未艾、行稳致远,尤其是公共机构领域累计签约28家规模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金额超3亿元,年节能折合标煤约1500余吨,助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

  3.从实践意义上讲,实现“双赢”和可持续发展。回过头来看,当初设定的前3年平均费用的托管基数、不得少于中标价7.5%节能经费投入、在中标基数上节约1%奖励0.6%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激励措施以及“三不”原则、“三化”运营机制等,都是比较合理且切实可行的,结合点把握得比较准,既保证了甲方的节能收益,又兼顾了乙方的合理利润。乙方要实现项目预期赢利,必须投入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大力优化管理策略,否则就难以实现预期赢利甚至亏本。这就是倒逼机制,达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应有意义和目的。同时,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一批绿色产业发展,这也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应有的社会责任。

  实践证明,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无锡样本”的创新与实践,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也为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助推绿色产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还让机关干部职工体验到了一种绿色环保的全新安全感和获得感,是一条可持续的公共机构节能健康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