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在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举措在我市落地到位。根据国家、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该委在江苏省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基础上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扩大至全市范围开展,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在卫生健康领域投资活力。
本次改革共涉及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11个审批事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改革重点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落实清单管理。将涉及市级、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的11项改革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分级管理并依法定期更新、公开,明确不得在清单之外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二是分类推进改革。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列出经营许可条件一次性告知企业,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具备法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履行法定义务,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环节、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本次改革涉及的事项分别明确了取消验资证明、注册资产和固定资产的资质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等多项证明材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事项期满审批方式从重新办理改为校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丙级资质整合;诊所设置不进行规划限制,鼓励诊所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三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依托市、区两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查验功能,实时在线获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文档,企业不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监管,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监管措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
下一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贯彻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各项改革举措,更好地激发我市卫生健康市场投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使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
(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