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出租房如何消除安全隐患?

12名立法听证陈述人针对隐患整治等各抒己见

  本报讯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安全隐患一直是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如何落地房屋租赁管理,将多人群租规范好,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并尽可能保障出租人的经济利益?8月21日,我市举行《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12名听证陈述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对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安全信息采集、隐患整治等相关工作方面的事项,多数听证陈述人表示赞同。他们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于管理区域内的租房情况更为了解,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管理,排查安全隐患,能够将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相结合。部分听证陈述人建议,相关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工作,保证房屋租赁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同时,需要明确相关措施促进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配合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否则该项规定较难实施。

  “住宅房屋出租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不得将房屋分隔搭建后出租。”“出租的每间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办法草案关于房屋出租要求的规定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本着安全至上的原则,我非常赞同。”一位承租人代表表示,该项规定的实施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符合治安、消防要求的前提下,一些农村老宅能否进行分隔搭建?对于像企业职工集体宿舍这样的特殊情况,每间居室能否超过两人居住?一位街道工作人员对此项规定予以肯定,表示落实此项规定要严加规范,特别需要重视对于客厅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

  (张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