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财经周刊

整治“套路贷” 金融机构须“露头就打”

  当下,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我省持续推进。通过网信、公安、金融等部门抓重点、出重拳,攻难点、解难题,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就我市而言,自去年起就部署开展的“套路贷”专项治理行动,特别是随着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无锡市“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施行,不仅成功摧毁多个“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而且令“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当中,锡城金融机构的“助攻”功不可没。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套路贷”已经不是新鲜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界定,“套路贷”既是对某一类特定经济犯罪行为的统称,也是具体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不正当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的违法犯罪活动。从这些年披露的“套路贷”手段看,一些犯罪分子也无不是利用“无担保”“手续简便”“立即放款”之类的“套路”吸引客户借款,或利用“阴阳合同”、暴力催收等方式实现不法敛财的目的。据媒体报道,在某些地方,“套路贷”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恶性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效整治“套路贷”,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远远不够,需要多方发力协同推进,尤其是金融机构的主动介入至关重要。面对在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以金融手段实施的金融犯罪,金融机构可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功能,一旦遇见在汇款、融资等过程中,打着借贷幌子设计连环陷阱侵占借款人财产、通过虚假承诺制造并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引诱借款人“上钩”等“套路贷”行为时,坚决实行“露头就打”。同时,加强对所辖地区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令“套路贷”团伙无任何空子可钻。如对本市区块链服务企业,金融监管机构可从信息发布审核、事中管控、事后溯源三个环节落实管控措施;对某些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进入高校的营业范围与业务本身的合规性进行事前审查,并通过严格监管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这样就能令“套路贷”彻底“破财断血”。

  事实上,当民众有急切的借款诉求,短时间内又难以通过正规借贷途径获取资金,这种时候很容易被“套路贷”蒙蔽,进而步步套牢。如果金融机构此时能及时为其“输血”,民众的合理借款需求就能便捷地被满足,能得到更完善的金融服务,这样就会铲除“套路贷”滋生土壤。在这方面,锡城多家银行近期推出的多款普惠小微贷、乐悠金等,无疑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治本”效果。(刘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