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警方周刊

吃不得的“减肥药”

  如今,许多爱美人士觉得“瘦才是美”,于是“减肥”成了他们毕生追求的“事业”。为了瘦,他们千方百计,用尽全力,吃减肥药,打减肥针,绝食,抽脂,切胃……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不求一夜暴富,但求一夜暴瘦。但是这一切真的值得吗?你以为自己是在减肥,其实是在伤身,甚至是在害命。

  去年9月,梁溪公安分局五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女士报警:称其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款名为珞熙水果酵素复合粉的减肥产品,并且赠送一包无任何标识的“糖果片”,服用后有头晕、想吐的感觉,随后来五河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将报警人提供的珞熙水果酵素复合粉和赠品“糖果片”送至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测,经初步检测,珞熙水果酵素复合粉及赠品“糖果片”中均检出西布曲明、酚酞成分,西布曲明是我国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副作用极大,人吃后会出现口干舌燥、失眠等症状,长期服用将会抑制中枢神经、严重损伤肝肾功能。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西布曲明、酚酞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民警侦查后发现,报警人在微信上购买的珞熙水果酵素复合粉及赠品“糖果片”系“天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某微盟”和“某传媒”两个分支分别通过微信营销和网红直播营销的模式销售公司的减肥产品。今年1月,梁溪警方先后在山东、福建、河北等地将犯罪嫌疑人丁某雯、李某等数十人抓获。在抓捕现场,民警发现大量的产品随意、混乱堆放,销售人员更是一人操作数部手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团队销售珞熙水果酵素复合粉及“糖果片”中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然销售以上食品共计15000余盒,销售金额达到数百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雯、李某等人已被梁溪警方依法逮捕。

  无独有偶,今年3月,梁溪公安分局广益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吴某报警,称其因在疫情期间胡吃海喝,体重增胖,后在朋友圈内看到了有减肥药的广告就想买来试试,结果服用过后有视力模糊等不良反应,且该减肥药上面没有任何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遂至广益派出所报警。后民警将该减肥药送至指定单位进行检测,系有毒有害食品。

  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今年3月底,梁溪警方在无锡、徐州、山东菏泽三地同时对嫌疑人实施抓捕,共抓获王某、孙某晴等5人。据嫌疑人交代,其从网上低价(约1.8元/粒)购买了保健食品胶囊,并重新进行包装后号称减肥药以每粒30元的价格在朋友圈售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孙某晴等5人已被梁溪警方依法处理。(蒯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