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苏州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对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奖励。《细则》明确了12种适用奖励的具体举报内容,奖励方式分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两类。其中,各市(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所举报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设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标准,奖金奖励最高达1万元。
(据10月15日《苏州日报》)
快评:政府以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的方式激励市民参与监督,不仅有助于解决遗留的环境问题,更能够通过严密的监督机制预防新的环境问题产生。曾经遗留的环境问题,比如水体污染等要解决绝非朝夕之间。治理这些环境难题就得出重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现实中,不少地方的环境问题整治面临着污染反复出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违法企业钻了空子。苏州市把举报环境违法纳入环保监督体系中,对违法企业来说就是一种长期且有力的震慑。
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今,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政府出台各种激励举措也有助于提高市民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丽家园的意识,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这不光有助于解决现存的环境问题,也是对未来环境保护的一种“投资”。
(王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