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还没到,但各大商家的营销卡位赛却已提前打响。10月21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就已开启双十一活动,各路商家、平台和直播带货达人们进入冲刺阶段,消费市场竞争更为多元化。随着物流数字化升级,双十一不断提速,今年消费者有望支付尾款后提前收货。此外,由于部分电商平台的价格体系并不规范,消费者需警惕价格陷阱。
看直播下单,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随着双十一大战提前开启,锡城不少市民都变身“熬夜党”,在各个电商平台、直播间内不断“剁手”买买买。10月20日晚,家住滨湖区的市民唐晨玲早早守候在了淘宝的直播间,只等零点一到,她就能支付定金,下单早就看中的几样的商品。“今年的直播间太热闹了,就算一早等着,有的东西还是抢不到。”小唐告诉记者,她同时用两部手机在两个直播间抢货,熬到凌晨一点多才去睡觉。“最后买了一些牙膏、洗发水、沐浴露等生活用品,还买了一套护肤品,如果之后直播间有合适的产品我还会继续购买。”小唐表示,在直播间买会送很多小样,相比自己购买还是划算一些。额外的优惠使不少带货达人的直播间人气大增,也让边看直播边下单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根据天猫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21日零点十分,淘宝直播引导的成交量就超过了同期全天的成交量。这其中,仅美妆行业,就有12个单品在淘宝直播创造了1小时销量过亿元的数字。
凭借全新体验感和互动方式,直播电商在今年双十一大战中牢牢占据C位。有业内人士表示,直播电商的价值在疫情期间完全体现了出来,现在已经成为各大品牌促销的标配。“作为销售场景的一种有效扩展,直播电商自从去年双十一成功试水后,今年已呈现出大爆发的态势,越来越多的品牌将直播作为主要的销售手段。”该人士表示,现在不只是像李佳琦、薇娅等头部主播在竞争和瓜分市场,越来越多的知名人士、网络红人甚至成千上万的小主播都在涌进这个行业,市场竞争正不断加剧。记者了解到,当下不仅仅是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几乎各行各业都掀起了直播热潮,希望在双十一能够通过直播带货发力。
回血之战,线上线下商家信心满满
作为全年最大的一场消费季,今年的双十一注定承载着更多的期望和使命,它不仅是经济复苏的强力催化剂,更是众多中小商家寄予厚望的重要销售节点。“双十一对我来说就是回血,之前疫情亏太多,公司差点就‘凉凉’了。”刘先生在淘宝上经营一家收纳用品店,今年是第一次参加双十一大促。他告诉记者,之前受疫情影响,店铺的营业额大幅下跌,一度徘徊在倒闭的边缘,经过年中、国庆等促销后情况才逐渐向好。对于眼前的双十一,刘先生表示他信心满满。“因为今年和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消费者可以分两波购买,一波是11月1日至3日,另一波是11月11日,这样的话双十一就比以前多了3天。对我们商家来说,这样就有了更长的销售周期,也能更合理安排库存和营销。”无论是庞大的活跃用户数,还是各个电商平台亮眼的销售战绩,都给广大商家带来了新的信心,助力他们打赢“回血之战”。
记者了解到,在线上狂欢的同时,不少线下实体商店也在摩拳擦掌,纷纷开始预热双十一活动。无锡大东方百货市场营销部经理李梨告诉记者,他们将以“潮集11·11”为主题,于11月1日至15日开启为期半个月的双十一促销活动。“我们商场针对的主力客群是‘90后’等年轻人,到时候商场内会有一些复古的摆设和布置,比如会放置一些扭蛋机和街机,来营造一个年轻人喜爱的潮酷氛围。”李梨表示,此次大促商场的消费门槛不高,购物满几百元就可以参与满减等优惠活动。同时,商场还会在线上举办多场带货直播,希望为锡城市民打造一个加长版、多层次的购物体验。“今年,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对双十一的期待值都比较高。随着实体经济的快速回暖,消费市场热度也在逐渐攀升。相信在这个时候迎来双十一,消费释放的潜能会格外让人期待。”
未必最低价,消费时需谨防价格陷阱
双十一的玩法花样越来越多,目的都是为了吸引消费者买买买,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不法商家会采取先抬高原价再打折、宣传虚假价格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市民王倩对此深有同感,她早在年中大促的时候就感受到部分电商平台价格体系的混乱。“今年‘618’我在一购物网站上买了一个声称是最低价的包,后来我朋友看到觉得好看也想买一个,我打开购物链接才发现价格比我买的时候还便宜。”记者在一电商平台上查看多个商品页面发现,有很多消费者会在提问区互相打听同一件商品的价格,在不同的促销活动中有些商品的价格都不一样,其中的差价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对此,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郭建伟表示,消费者在购物时要结合自身需求,理性消费,时刻警惕价格陷阱。“每年的购物季,也是电商平台各类消费纠纷案件的高发时期。一些不法商家会在活动前先抬高商品原价然后再优惠,造成降价幅度较大的假象,部分商品打完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要高。因此,消费者最好提前查看价格进行比对,防止价格猫腻。如果消费者遭遇到纠纷,应保留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促销页面信息等消费证据,并在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联系,积极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