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要闻 发布厅

守护公共利益 无锡检察不停步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交出了一份让人民满意的答卷。截至2020年9月,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8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87件,提起公益诉讼84件,公益诉讼办案规模位居全省前列。推动修复水域、复垦耕地林地、保护被污染的土壤1350余亩,督促清除危险废物2.4万余吨,督促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2.84亿余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143万余元。

  聚焦民生 做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

  无锡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资源,助力保护绿水青山。2018年以来,全市共摸排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1338件,占公益诉讼线索总数的46%。同时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消除污染、货币补偿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由高检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某药业公司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经江阴市检察院、高新区管委会和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该药业公司主动对涉案现场进行修复,并承担涉案危险废物处置、受污染土壤等环境治理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滨湖区检察院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提示函,迅速启动公益保护机制,督促施工方立即暂停填埋施工作业,保护野生候鸟繁衍栖息地,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野生候鸟繁衍公益保护案。

  “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无锡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3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宜兴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早餐经营户发布《早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书》,督促早餐经营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该项工作先后获全国、省人大代表肯定。惠山区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制止虚假宣传桃胶功效的违法行为,并联合农业服务中心、桃农协会等有关单位召开法律宣讲会,促进桃胶行业健康发展。

  无锡检察机关还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倾力保护国有资产结合本地实际,在财政补贴、行政税费、行政处罚罚款、专项基金等国有财产流失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梁溪区检察院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中部分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的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使职能部门依法追回医疗保险基金112.9万余元。锡山区检察院针对全市民防领域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发出督促履职令,推动出台《无锡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依法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期间及标准。

  健全机制 确保公益诉讼规范高效

  机制建设,是无锡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2018年以来,无锡检察机关以多元化的机制建设牵引公益诉讼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2018年两级院先后与监委、法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继会签规范性文件,构建公益诉讼工作“大合唱”的格局。联合市监委率先在全省设区市检察院中制定出台《关于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益诉讼调查难的问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规定》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无锡市在全省率先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检察技术等部门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机制。全市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85%以上的线索来源于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在全市7家基层院探索建立了食药环“三检合一”的办案机制,由公益诉讼部门统一承担涉及食药安全、生态环境案件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检察职能,以专业化的办案机制实现对公共利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江阴、宜兴、锡山等基层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成功并上线运行公益诉讼综合研判平台。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线运行全国首个“国土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系统”,实时掌握执法动态。江阴市检察院成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较好地解决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证据灭失快、检测耗时长的难题。宜兴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运用区块链和卫星遥感取证技术,对宜南山区等公益损害高发区域进行定期航拍巡查,发现违法毁绿点38处,督促恢复植被绿地463亩。新吴区检察院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享国内首个大规模排水系统实时监控平台数据,实现地下雨水、污水管网、排水设施“一张图”监督,对全域水环境的动态精细化监督。

  理念引领 推动公益诉讼新发展

  无锡检察机关树立支持与监督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2018年以来,办理的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占公益诉讼总量的95.2%。通过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推动开展行业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确保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即得到有力维护。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凤凰山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问题,即时向江阴市政府发出《诉讼风险告知书》,推动900余吨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在发现非法码头引发的环境问题后,新吴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该区砂石码头和“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监督非法码头拆违复绿,并联合区河长办公室签署《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提升对河湖保护的工作实效。

  无锡检察机关前移公益保护重心,探索开展公益损害防控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先、诉防结合”的理念,将预防损害结果发生纳入检察公益保护范畴,通过提前宣传、教育、预防、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减少或避免公益损害的发生。锡山区检察院与锡山水务集团联合启动全省首例水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风险防控项目,为1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发展”检察方案,被评为2019年度无锡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一等奖。滨湖区检察院“1+7公益损害防控项目” 获评2019年度全市政法工作项目创新三等奖。宜兴市检察院揭牌成立了全省首个食品公益损害风险防控中心,并与相关部门会签《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协作意见》。

  立足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文物保护、公共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审慎开展公益保护“等外”探索,取得较好效果。梁溪区检察院协同市检察院依法推动职能部门清除城市道路凸起物及其他残损破坏之处近900处的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媒体多次报道。惠山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刘某某制作软件程序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1亿余条并予以贩卖的行为,提起全省首例未成年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滨湖区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推动无锡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对全市275处文物保护区域科学界定、规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