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发布厅

中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中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开展巡察,是市委对市中院的重视和关心,是对全市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整体把脉”,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市委第三巡察组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市中院党组在5个方面存在的19个问题,提出了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坚定政治方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中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全力做到认真改、不敷衍,改到底、改彻底。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中院党组于7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市中院党组明确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深刻认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突出整改的政治性、实践性,把整改工作当作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自我提升的有利契机,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全市法院高质量司法水平的强大动力。

  (二)层层压实责任。市中院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迅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指出的5个方面19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00条整改措施,并分别制定案款发放管理、破产管理人选任、警车特权行为等三个专项整治方案。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主管领域整改负领导责任,各整改责任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的整改落实体系。院党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确保整改工作协调开展、有序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9月初,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沉基层法院进行督促检查,推动重点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整改事项件件落实。同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有机融合,抓住突出问题、关注共性问题、解决具体问题,先后制定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等30余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丰富学习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落实,学习有内容、有专题、有研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增加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除集中组学、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外,院领导、支部书记等为干警上了内容各具特色的党课,党组书记、院长为全体干警讲了题为《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执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党课。各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到烈士陵园、新四军纪念馆、渡江纪念馆等红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锤炼党性修养,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心组学习由专人负责记录,完整、全面地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常态化开展抽查测试。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登录学习情况抽查力度,对未登录学习的个别党员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目前活跃度均超过99%。在各支部按计划有序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常态化测试的基础上,市中院组织全体干警对十九大精神及党纪党规等知识进行考试,注重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政治原则,找准结合点、着力点,把工作部署、问题处理、案件审理等置于大局中思考,坚决服从并服务于大局。制定实施《关于为我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文件,编印发放《关于服务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的42问解答》等资料,制作16期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法律讲座系列小视频,精准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0》,建立法院与企业家“双月谈”、损害营商环境“曝光台”机制,助力无锡打造“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加强与物联网产业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助推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物联网技术与司法服务措施“智能”融合。加强与商会调解中心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健全涉民营经济纠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9月初,《人民日报》以《提升司法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为题介绍了无锡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实施《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要素指引》,通过依法惩处金融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建立重点企业债务风险识别与处置机制,健全以法治化为保障、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持续强化对重复侵权、以侵权为业、恶意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惩治,加强阳山水蜜桃、清水油面筋等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传统品牌价值,促进社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创新环保司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美丽无锡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落实生态文明保护措施。二是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执行案件质效指标明显提高,截止到9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在全省均排名第四。完成执行款发放“回头看”,今年5月至8月,全市两级法院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的所有执行案件案款发放管理进行“回头看”,共梳理排查11.6万余件执行案件,未再发现执行款发放问题。认真开展案款发放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关于开展案款发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案款发放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执行指挥中心迭代升级,建立“无纸化+中间库”工作模式,健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单独设立财产处置组,实现财产处置工作与实施工作的分离。加强对特殊性质财产处置的管理,制定《关于规范执行程序中特殊性质不动产处置行为的规定(试行)》,完善对特殊性质财产处置的工作流程,强化相应的监管措施。强化对下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市中院执行局干部驻点挂钩基层法院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完善执行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不规范执行行为惩治力度,对重点信访案件加快办理,采取院长接待、立案督办等方式化解纠纷。

  3.关于“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制定《贯彻落实“六强化六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院领导班子理论武装、专业素养、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全面加强对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领导,突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干警提升配合巡察和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通过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形式,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政治责任。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中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规定的议事决策原则、事项、程序、纪律召开党组会,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0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49次,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重大问题与重要文件等144次,研究人事任免事项18次。三是强化领导带头执行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全力做到在执行制度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凡是符合回避条件的,一律调整岗位或退出员额,截至目前,全市法院25名员额法官退额,8名干警调整到其他岗位,16名干警在报刊媒体上公开承诺其配偶、子女及父母不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执业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发运行办案风险预警系统,自动拦截或预警符合回避条件的案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杜绝说情打招呼、暗中代理等现象产生。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化解攻坚战行动,强化领导包案,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矛盾。落实业务庭长值班制度,做好庭长接访及信访化解工作。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今年以来院领导带头接待信访群众30余人次。规范印章管理和送达工作,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市中院各业务庭定期组织召开条线例会,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编发审判业务指南、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加强发改案件评查,各部门对本业务条线发改案件定期开展日常评查、定期点评,促进统一裁判尺度。健全发改案件沟通反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工作流程规定》,对发改案件增加审判委员会委员初评程序,强化评查工作的权威性。建立发改案件“双重评查”制度,增加基层法院对市中院发改案件评查的异议答复程序。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推行类案强制检索,明确对法律适用不明等六种情形应当进行类案检索,并列入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各业务部门定期对类案检索工作进行汇总,由市中院审管办定期分析通报,推动裁判标准统一。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责任清单制度。全面修订《无锡中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无锡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厘清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职责。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组及班子成员填报履责记实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制度,督促责任落实,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现象频发的态势,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今年以来先后10余次召开党组会、2次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对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析研判和谋划部署,与“以案三释”“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和作风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全方位、全覆盖和常态化,全力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落细。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编写违纪案例选编,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干警旁听张希渊挪用公款和行贿案、王立新受贿案、谢唯诚受贿案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达到受警醒、强震慑作用。健全违纪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制度,对违纪违法人员不回避、不遮掩,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进行传达,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5.关于“监督执纪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把审判监督、法院内部职能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一体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各项监督工作。落实监督管理措施,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司法的监督。突出审判管理重点监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制定《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评查制度,充分运用评查结果,加大对案件的监督力度。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整治力度,防范和整治干扰办案、过问案件等问题。依法处置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违纪特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对全市法院多名干警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异常行为管控制度,修订《法院工作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管控指引》,将监督管理延伸至“8小时之外”,努力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刷卡考勤制度,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制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强化平时考核工作。

  6.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党建统领。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提升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三级责任清单”,完善机关党委委员结对挂钩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逐级定期报告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5次。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水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提高双重组织生活质量。认真执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6月24日,市中院党组召开“以案三释”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坦诚相见、一针见血,共提出了68条批评意见。7月30日,市中院党组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相互教育、共同提高的效果。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与党员干警一同学习、讨论、交流思想。三是发挥党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在疫情防控、重大案件办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制定实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90余人次,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谈话520余次。

  7.关于“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院庭长办案通报制度,对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理案件案号、案由、结案方式、是否由法官助理参与、是否开庭等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公示。健全院庭长办案考核机制,对院庭长挂名办案或办理简单案件、批量案件超办案总数20%以上,副庭长超30%以上予以扣分,推动院庭长实质性办案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加强院庭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发院庭长电子签名系统,提升院庭长运用信息化加强监督管理的水平,突出考核引导作用,以考核促进院庭长严格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

  8.关于“专业法官会议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审判管理、审判业务指导、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等由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决定,讨论通过的审判业务指导性文件应当层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的功能。

  9.关于“司法腐败及不正之风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剖析反思违纪违法案件根源,全面开展教育整治,加强防控廉政风险,从队伍政治建设、队伍日常管理、个人业外活动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等方面,全面查找研判队伍中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防范整治,全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利用司法权进行交易的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17件17人。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针对江阴法院张希渊违纪违法案,对时任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进行“一案双查”。对引荐默许亲友向庭长、主办法官送礼的一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对违规接受宴请、出境旅游的一名干警给予警告处分(该人现已辞职)。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清理“小金库”,规范物品采购途径,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规定,确保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

  10.关于“破产管理人选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破产管理制度。开展破产管理人选任专项整治活动,制定《破产管理人选任专项整治方案》,严格落实整治方案,排查执行破产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规定严格执行。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修订完善《无锡法院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对管理人的两种选任方式、管理人的分级报名和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制定《无锡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流程、摇号和公示办法》,规范破产管理人摇号和公示制度。二是规范破产管理人竞争选任标准。制定实施《无锡法院破产管理人竞争选任评分标准》,进一步明确竞争选任评分标准,减少主观性评价因素,杜绝人为操作现象产生。三是规范破产管理人一般选任程序。一般选任均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确定后在局域网、互联网进行公示。规范破产管理人报酬制度,针对破产管理人报酬,设置债权人会议审查程序,未通过的由法院再进行审查。完善管理人报酬内控机制,400万元以上报酬由专业法官会议决定,800万元以上的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另外,对近三年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破产管理人,给予降级或暂不评定管理人等级处理。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工负责”要求,及时调整不相容岗位。加强工会福利采购和法官协会费用支出管理,规范快递资费支出。二是规范报销手续。明确差旅费、党费、大额培训费等费用报销手续,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不能提供明细清单的不予报销。三是加强食堂管理。制定实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采购管理规定》,成立食堂物品采购工作小组,完善食堂采购验收和食材出入库定期盘点制度,按程序完成食堂食材采购招投标工作,定期核对食堂账目,按时做好报销结算工作。

  12.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合同签订。制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设立合同资料专管员,规范合同签订及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对竣工项目留存资料,项目负责人在验收合格手续或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二是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工作计划性,按照要求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采购或进行定向采购,严格落实“一项目一审批、一审批一合同、一合同一决算”要求。三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程序。严格落实采购管理规定,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合同留存建档。全面梳理已建项目手续,竣工项目或设备(货物)采购,严格执行验收单或交货单制度,公开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招标项目,确保招投标资料完整,及时梳理货物采购类项目,建立完整工作台账。

  1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车辆修理保养审批程序。制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加强驾驶员管理的规定》,严格维修保养审批程序和车辆修理费报销手续,落实逐级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定位系统管理。强化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通过北斗导航系统检查车辆行驶轨迹、公里数、油耗等数据,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开展法院警车特权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动员部署学习、自查自纠整改、检查督查验收、长效整顿治理”四阶段进行,两级法院对2017年以来的警车违章违法信息逐条梳理,明确责任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263辆警车违章违法7次,整改成效初显。

  14.关于“省委巡视未整改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退休人员在外兼职管理。市中院离退休干部支部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关于重申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要求的通知》以及“三个规定”等文件精神,对老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重点人员进行经常性联系交流沟通,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二是加大长期从事执行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对从事执行工作超8年以上的2名中层正职干部已调整到其他岗位,其余5名干警已制定交流方案,拟于今年底与其他业务部门人员交流一并进行。

  15.关于“司法巡查及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组织整改。认真排查上一轮司法巡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中,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月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整改。二是坚持立行立改。严格培训费报销制度,要求各部门报销培训费时必须提供完整资料,凡附件资料不全的,不予报销。市中院及时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沟通,对“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前期已支付的可行性研究费等14.1万元不能形成资产”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后,立即进行核销。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中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管宣传原则,保持领导小组和职能处室的相对稳定性、延续性。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制定《意识形态责任清单》,落实“五个纳入”“四个一同”,严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意识形态理论知识测试,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入脑入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年”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头脑清醒、敢于亮剑。今年11月份开展政治轮训,并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力度。完善综合绩效考核方式,提高考核分值。该项工作将于年底考核时完成。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各支部开展“弘扬人民法院优良传统、牢记法院干警初心使命”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审务督察,制定实施《2020年全市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庭审规范、司法作风等进行督察,每季度予以通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落实“六个一”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截止到9月,市中院共受理承办信访投诉225件,同比下降30.98%,其中检控类下降41.27%,诉讼类下降32.82%。二是开展专项评查。对2019年相关案件合议笔录、专业法官会议笔录进行专项评查,建立健全合议规范化检查机制,坚决杜绝合议评议流于形式等不规范现象。三是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各部门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紧盯枉法裁判、违规执行、隐形代理、不当接触等问题和重要人员、重大领域、重点岗位,进一步查找上一年度以来尚未整改到位、仍然存在的问题。加大问题整改和督查力度,及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制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司法作风顽疾。二是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司法公信力。上述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

  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专题调研和党外干部配备、女干部配备使用情况调研,提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思路措施。市中院启动部分中层职位任职人选选拔工作,明确40岁以下年轻干部在选拔人员中占1/3左右,着力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制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政策关、条件关、程序关,广泛听取意见,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干部,进一步认真核查,在尚未核查清楚前不予提拔。三是加大轮岗交流机制。制定《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干部交流。落实《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今年以来,市中院共有3人因任职回避、违纪违法等情形退出法官员额。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每一位干警所长。市中院已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的人员信息,对轮岗交流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部分人员已进行轮岗交流,但由于法院某些岗位专业性、特殊性要求(如法医、档案管理等),客观上不宜交流。下一步轮岗交流工作将持续稳步推进,并形成常态化交流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对办案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应退出法官员额。上述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门面房招租程序。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出租门面房租金进行市场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在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固定资产清理实施方案》,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1名,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理、编码和登记,并将固定资产录入电子管理软件系统,实行固定资产管理数字化。三是加强租赁设备管理。严格落实租赁设备公开招标程序,全面核查租赁设备租赁费支付情况、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租赁期满的设备按规定于2020年8月转入市中院固定资产。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因固定资产数目较为庞大,全面细致梳理完毕并录入电子管理系统约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市中院党组将紧紧围绕奋力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的目标,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下转第16版>>>

  上接第15版>>>保质保量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更加自觉地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执行法院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委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更好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明责履责、督责尽责、追责问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抓紧抓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活动,推动突出问题解决。拓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实效,汇编典型案例,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教育法院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和不良作风。

  (三)坚持依法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紧贴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夺取“双胜利”。紧紧围绕市委“打好四场硬仗”的决策部署,优化司法服务措施,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紧紧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提升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落实最严格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保障美丽无锡建设,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和生态文明战略实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六清”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坚持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既坚持立足当下、严查实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坚持着眼长远,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案款发放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减少司法腐败问题。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团队和独任法官权力运行规则,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2226905;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电子邮箱:wxzydc@sina.com。

  中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