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发布厅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分析深层原因。班子成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深挖根源,进行认真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实现预期目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察意见反馈后,召开12次党组会议,研究从严治党、规范管理、干警处理等整改落实中的具体工作,就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76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106条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条过堂,把巡察指出的每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对号入座,逐一推进整改。牵头部门担起责任,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动力层层激发的良好局面,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题思维,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在推进整改落实过程中,对每一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问题整改进度实施动态跟踪、实时督促,做到发现问题绝不轻视、认识问题绝不敷衍、整改问题绝不手软、追究责任绝不留情。坚持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坚持及时研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注重学习思考与审执工作的有机结合。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2020年5月至8月),以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为重点,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明确院党组五项任务清单、各党支部六项任务清单,照单逐一实施。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上党课,中心组、各党支部围绕“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等十大问题开展讨论辨析46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举办青年法官论坛,16名青年干警围绕“如何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政治属性和为民宗旨”进行分享交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党史、学历史、学理论”全员读书活动,择优向上级报送专题教育征文13篇,积极展示学以致用的成果。二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审执工作。引领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内涵,杜绝机械办案、简单办案,提高以政治理论指导司法实践的能力。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进、“法官进网格、审务进社区”等活动推进中,更多考虑机制可落实、接地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5台24小时立案机的安装地点,使司法便民举措更贴近老百姓的需求。三是树立“守责、负责、尽责”意识。院党组将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党支部未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的,支部书记、支委视情予以减分。四是始终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开展政治生态建设年活动,从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深化政治学习、彰显责任担当的高度,对全院干警提出要求,将“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案三释”警示教育与推进审执工作、打造过硬队伍有机结合,提升政治素质,杜绝低级错误。五是完善政治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党组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等制度,切实拧紧从严治院的管理链条。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人民调解。联合锡山区司法局,组建一支调解员队伍,包含10名人民调解员、3名调解辅助人员。截至2020年7月,诉前分流率达83.1%,位列全市第一。2020年1至9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221件,其中4158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9.64%。调解成功1002件,请求进行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674件,535件诉前调解得到实质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二是探索诉外解纷。尝试引入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律师等主体参与纠纷化解。2020年7月,积极探索律师专业调解模式,会同锡山区司法局启动律师参与非诉调解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调解专位;探索商会专业调解模式,与锡山区工商联(总商会)、锡北商会、锡北镇司法所开展二轮研讨,确定锡北商会作为锡山首个商会调解试点组织;我院与5个辖区乡镇(街道)签订“诉调对接、无讼社区”共建协议。三是健全“法官进网格”机制。2020年6月,区委政法委与我院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办法》,47名法官(含法官助理、书记员)对接全区892个网格。计划在“无锡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处置平台”中增设“涉诉平台”,完善线上机制建设。四是顺畅执行立案。由执行事务中心负责对全院执行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完善执行异议工作机制,明确由环资庭负责异议审查裁定,由民一庭、民二庭根据事由分类受理执行异议之诉,彻底实现执行实施和裁决分离。五是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定《2020年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并抓好具体落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三案三释”警示教育和“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文件精神,开展廉文荐读。盯紧节前教育,利用局域网、微信工作群及时提醒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六是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制定《关于参加“百日百场民法典大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11名干警走进机关、企业、校园、网格,宣讲民法典12次,在微信公众号推出《民法典来了》普法小视频18期。

  3.关于“理论学习、思想引领过于浅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抓好学习制度落实。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组织领导、成员组成、职能部门、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要求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明确每月组织集中学习1次,保证全年集中学习在12次以上。二是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要求中心组成员每年结合学习内容及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2019年度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关于加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培养的调研被最高院政治部主办的《法院队伍建设》2020年第7期录用。三是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机关党委制定2020年度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组织四次集体学习。四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每位党员干警购买《谈心谈话记录本》,抓住干部提任、员额遴选、人才选拔等节点和干警易产生迷茫情绪的职业前景、福利待遇等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思想疏导和谈心谈话。截至2020年9月底,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231人次。五是开展引领性文娱活动。成立青年干警文化沙龙,9月4日举办全院干警才艺大赛,团结协作的职业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9月27日,首期“法官圆桌谈”以“角色”为题进行成长经验分享,在干警中引发共鸣。六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在中层以上干部与干警的谈心谈话中,引导青年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干警突出引导,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党组织。

  4.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工作走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守初心、担使命,将“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政治生态建设年活动、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机关党委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制度》。各支部与各部门同步开展“三案三释”警示教育和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意见(试行)》《办案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八个不准”》等规定。今年四月以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党组开展集体学习,建立全院季度报告制度,干警进行全面自查。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流程。6月和7月分别召开的“三案三释”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均能按照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落实“会前认真准备、会中直指问题、会后向上报告”要求。

  5.关于“组织发动和持续深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大对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审判团队组建等司法改革重点难点的研究,就破产管理府院联动机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站式多元解纷等工作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二是加大司法改革政策解读力度。开展畅谈职业规划前景、细谈改革掣肘制约等疏淤解惑活动。开展一对一释疑解惑,结合2020年员额法官遴选情况,政治部与青年干警文化沙龙计划召开“你离员额法官有多远”主题论坛,就干警关心的司法改革政策、员额遴选程序、绩效考核要点等内容进行畅谈与解答,以形成正向工作引领。

  6.关于“改革举措落实成效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共计141条,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执行“六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措施。将个案监督管理模块嵌入案件管理系统,对“六类案件”进行集中监管。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将超长期未结案件列入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范围。持续推进2020年度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着重清理审理时间超过12个月的未结诉讼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截至9月底,我院超12个月未结诉讼案件为55件,全市最少,无超3年未结案件。7月,启动对今年发改案件的重点评查工作。9月,开展了2020年1月至8月以和解60项、调查取证45项、中止22项为内容的审限专项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不当扣除审限的予以通报。今年以来,日常评查抽查案件1000件,发布3期通报,对于发现的瑕疵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对司法业务巡查报告中提到的3件涉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核查,由承办人及其所在庭室彻底查明原因。经审委会讨论,认定其中一件案件为虚假诉讼,对原审承办法官进行诫勉谈话。核查和处理情况已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二是加强审判管理。今年已定期发布业务庭审判质量效率数据通报8期、较长审限案件情况通报9期、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通报8期、开庭案件落实庭审三同步及网络直播情况通报4期、案件评查情况通报3期、法官审判质量效率考评通报3期。通过严格管理,我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一审判决被发改数全市最少、超长期未结案件数全市最少、平均审理天数全市第二。三是推动立案模式改革。2020年3月起,我院逐步试行“同步收案、归口审查、统一分流”机制。人民法庭接收的案件于收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移交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归口审查,集中分流,防止案件积压。尝试对民商事案件建立繁简识别机制,明确不适用速裁快审方式审理的类案清单,完善速裁案件转出机制。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9760件,占所收民商事案件的78.52%,结案9595件,平均审限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短5.98天。

  7.关于“相配套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法官业务素能提升。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法官讲坛等业务指导载体,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今年以来,一名法官获评江苏省第四届法治人物,2名法官所撰写的案例分获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评选一等奖、三等奖,3名干警获评全市法院业务能手。9月27日,三名审判骨干组织并主持了首期法官圆桌谈,就审执工作方法进行互动分享。计划在今年年底,根据全年收结案情况,以科学合理为原则,修改完善我院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较大幅度提高退二线员额法官的办案指标。二是拓宽法官助理成长平台。2020年1月,院党组从符合条件的在编书记员中任命12名法官助理。在2020年全省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中,12名优秀干警被列入推荐人选名单并参加面试(其中法官助理10名),最终7名干警被遴选为员额法官(其中法官助理6名)。三是畅通法庭与院部干警的岗位交流渠道。2019年以来,我院共开展一般干警岗位交流64人次,其中院部与法庭之间的轮岗交流39人次。

  8.关于“党组自身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会议规则。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六项议事原则和十一项议事范围,强调政治规矩和党组会纪律,明确相关议题特别是人事调整事宜的保密纪律。建立每周四定期征集议题制度,每位成员围绕中心议题,独立思考,逐一发言。决策性事宜,坚持党组书记最后发言,确保民主集中。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遇事多商量、打统仗、讲协作,以工作合力促工作成效。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流程。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6月召开的“三案三释”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召开的市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过程中,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掩饰态度,不回避问题,交心通气,红脸出汗,达到了促进团结、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重视党建工作。制定党组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党支部落实的《2020年度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其中党组责任清单14条、机关党委责任清单11条,党支部责任清单14条。今年7月,院党组从筑牢党建根基、坚定理想信念、铸就坚强堡垒、净化政治生态四个方面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书记2次参加机关党委会议指导机关党建工作。

  9.关于“组织和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较大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政治体检、抓意识形态成效纳入选人用人体系,在强调办案能力与办案绩效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作风素养和群众口碑。在2020年法警队中层副职选任、全省员额法官遴选中,均将政治体检纳入评价体系,对中层副职选任对象还特别关注其对所在部门干警的意识形态引领。强化中层干部担当意识,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聘用人员管理意见征询中,注重听取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考察和提升其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年轻干部考察发现机制。2020年7月,分业务和综合部门两个层面梳理优秀干警情况,将19名优秀干警纳入后备人才库,并建立成长档案和考核跟踪制度,将跟案绩效、岗位交流锻炼情况、员额法官评价、调研宣传能力以及有无负面情况等纳入综合评价体系。7月中旬,结合部分庭室中层干部面临断档的刚性需求,选拔4名同志任部门负责人助理。分级、分类、分条线开展培训。三是突出部门管理职责和中层担当意识。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以部门为管理主体,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对一名身体不适岗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强化中层干部担当意识,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聘用人员管理意见征询中,注重听取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考察提升其管理能力,确保在其位履其职,提升攻坚重点工作的能力。四是加大聘用人员职业保障力度。征集聘用人员管理相关意见建议103条,制定《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对聘用人员离职审批流程做出专门规定并进行限制。强化聘用人员技能培训,2020年7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书记员业务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8月下旬,组织全院57名书记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年终绩效评定及评优评先的参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加强驾驶员管理的规定》,出台《审判辅助事务外包人员管理规定》,杜绝管理盲区。

  10.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0年6月,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责任、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院党组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分别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党组书记以《以案明纪筑牢廉洁防线,坚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为主题,与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用反腐倡廉的制度来约束党员干警。今年以来,督察室与执行局干警进行廉政谈话41人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制定《2020年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在全院大会上,给全体干警上《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牢记使命勇当先锋》廉政党课。四是完善信访化解流程。2020年4月,执行局制定《关于实质化办理执行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

  11.关于“内部监督履职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开展审务督察。利用智能化督察手段,对院部及四个派出法庭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庭审、考勤等进行不定期督察。结合案款专项治理、警车特权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进行专项督察,对我院公职人员车辆违规挂靠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案款发放不及时的三名执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增强督察力量。增加一名督察室辅助人员,督察室干警通过业务培训、视频学习、个人自学等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督察处理力度,4月以来,督察室通报部门10个,个人38人次。三季度共开展日常审务督察26次、专项督察3次、联合督察2次,进行审务督察通报3次,发现问题7个,提出整改意见6条。在督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可以纠正的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纠正的问题通报给所属部门,要求限期整改。三是落实信访分析制度。做好每季度信访件分析研判,下发季度择要提示。2020年1至9月,督察室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31件次,与去年同期42件次相比减少11件次,下降26%。

  12.关于“违规履职、不当履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庭务会等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权威理解意见,以案例研讨、交叉提问、发散讨论等形式对在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涉众、涉敏感性案件展开深入探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压实审判责任。进行二审发改案件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专项评查,对评查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发生。强调文书校对精细化、文书检查精细化、文书签发精细化,采取“文档检索”+“书面查漏”检查模式。三是严格管理人选任。严格执行上级法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立破产管理人选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学习市中院《关于开展破产管理人选任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我院《破产管理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13.关于“装备后勤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采购程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区政府有关采购规定,认真审查建设单位资质,规范选择程序和办理手续。二是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信息工程项目采购按照二人实施、全程留痕、逐级审核的程序操作。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建立物资采购内部监管机制,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一律按规定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信息工程项目采购,按照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原则进行。在法院外网公告栏中发布采购办公用品等物资公告,采用三家以上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全程留痕。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行政装备科统一管理法院资产,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目录、实物台账、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业务进行会计核算。重要办公设备实行装备科管理、各部门借用登记制度,杜绝分头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废工作。四是规范印章管理和值班制度。修订完善《印章及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细化实物印章、电子印章和介绍信的保管、审批、使用管理规定。修改细化法院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院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每月提前上网公布值班表,实行全员轮流值班,明确值班到岗报告、值班台账登记制度,不得随意替班代班。

  14.关于“财经纪律和‘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落实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审核报销票据,财务报销均要附明细,必要时附相关情况说明。对于不符合要求、不能提供明细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把关接待费审批和报销手续,不得超范围开支、超标准公务接待。下转第21版>>>

  上接第20版>>>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对违反财务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贴。三是加强法庭财务管理。9月,装备科财务室前往四个派出法庭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并邀请方盛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参加。同月,在财务室监督指导下,四个法庭的财务账册已经全部移交法院档案室归档。加强对法庭财务人员日常业务辅导,明确票据领用审批手续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做好工作交流和指导工作。财务室不定期对法庭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15.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建立案款管理制度,2020年8月,制定《执行案款管理细则(试行)》,9月修订《执行局执行款管理制度》。目前,每日由专人统计“一案一人一账号”使用情况和执行局不明款清单,并在内网公布,督促认定发放,同步建立案款电子台账。定期制作纸质台账,坚持每天与财务室对账,防止产生不明案款。通过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院所有暂存款已全部清底。截至2020年9月30日,通过认领清理,除有暂缓发放审批手续外,其余已全部发放。二是全面落实五级审批机制。专人负责财务出纳和审核工作。配备案款管理专员,确定一名在编人员专职从事案款管理,配备一名外包人员作为辅助,各执行小组也相应设立案款专员。明确财务审批职能,审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案款节点完成,出账凭证入卷后流程结束。执行款发放凡涉及非申请人的第三人均落实合议制度。三是做好案款“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已结和在办的12488件执行案件(包括首执案件和恢复执行案件)涉案款项进行全面检查,目前已经全部完成,未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应合议未合议、应延缓审批未延缓审批、审批流程不完整、审批表有涂改等不规范行为的,已经整改完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简单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依法防范与精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引入个人征信报告评判机制,对恶意诉讼、作出虚假陈述的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和8000元。9月,院扫黑办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再次甄别工作,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二是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建立涉安全生产案件司法建议备案制度,凡涉安全生产案件必发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已向相关公司发送涉安全生产案件司法建议3件。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0》《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计划》《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条举措》。今年新收执转破案件30件,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四是明晰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执行事务中心划分立案接待组、文书制作组、网络查控组,集约处理立案环节的执行辅助事务。委托执行、强制措施信息录入等事务性功能已分别落实专人专管,3名局领导分别牵头对应负责繁简分流、案款管理、质效管理等管理职能。快执团队、实施团队、终本团队等办案单元分别承担一次有效执行、线下查人找物、处置财产、终本结案以及终本维护等工作事务。8月起正式运行中间库,设置材料接收区、扫描中心、中间库房三大区域,目前,新立执行案件均已进入中间库,实现无纸化执行。五是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8月,在“一案双查”工作中,对2名执行效率低、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执行局全局会议上进行通报。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建设尚未完工,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4月启动,并于9月底初步完工,受工程进度影响,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饰,预计将于2021年初投入使用。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将集立案收费、司法鉴定、档案查询等职能窗口于一体,并整合人民调解、司法鉴定、12368热线等板块功能。

  2.关于“机关文化‘阵地’建设陈旧”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氛围营造。选址新建党员活动室,面积为73.2平方米,已于2020年9月28日揭牌启用。在活动室内,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入党誓词等内容布置上墙;在活动室外围过道,设置党的光辉历程、党务公开、支部风采等专栏。机关党委组织党员干警撰写“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并在内网发布9篇进行交流。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你的样子 真美》一文被最高院微信公众号转载,2篇宣传文章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二是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在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内,在显著位置规划公布服务标准和承诺,并配备多功能诉讼服务自助设备。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2名导诉员,引导当事人办理诉讼业务,规范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接听转办,截至目前已接听3888次。在立案审查阶段,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今年以来,网上立案538件、跨域立案18件。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机安装使用,2020年7月,5台24小时自助式诉讼服务终端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此前安装在鹅湖镇尚书苑社区无法实现24小时服务的终端机,已重新安装于鹅湖镇尚书苑社区警务站,实现24小时对外开放。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将院史馆、荣誉室纳入办公楼改建规划设计内容,因项目暂未启动,故相关工作尚未开展。

  3.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各支部开展观看微视频《锡城战“疫”党旗红》、视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中国答卷》、参观王莘纪念馆等活动,年轻党员干警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三个支部分别结合主责主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在原来申报三支部的基础上,增加申报四支部为党建特色项目上报区级机关党工委。二是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购买《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发给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员,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要求各支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6月,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对照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要求,开展互查督查。8月,组织支部书记至区党建阵地建设先进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参观学习和工作交流。三是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组自6月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以来,班子成员中已有5人前往联系点支部讲授了党课,参加联系点支部活动33人次。将法庭支部管理纳入日常机关党建工作,装饰党员活动室时已将各法庭支部工作情况一并考虑。四是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党委围绕机关党建整改工作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后又召开集体学习会暨巡察反馈意见机关党建整改工作推进会。为便于各支部对照整改,还将反馈意见中党建部分内容整理复印发至各支部。七一前夕,我院机关党委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机关党委书记于6月和8月,分别与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和各支部党务员进行谈心谈话。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就法庭支部归属和现有支部设置事宜,法院主要领导已向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汇报,正在积极推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整改问题15个,未整改到位问题3个。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再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体党员干警加强党性锻炼。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用力整治“四风”问题。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自觉牢记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自觉规范言行,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进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领导班子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树立攀高比强的指向标,奋力争先,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弘扬“四千四万”精神,勇于担当,为打好“收官仗”、夺取“双胜利”、绘好“新蓝图”积蓄强大“原动力”。

  (四)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以全面落实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和责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巩固扩展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有力促进锡山法院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8225910;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邮政编码214101;电子邮箱:xsfyduchashi@163.com。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