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我市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现将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失业补助金申领分两类人员:第一类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主要为辞职或缴费不满1年)最后参保地需为无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且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最长6个月、每月360元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第二类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需为无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参保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最长6个月、每月720元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两类人员均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等渠道进行线上申领,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各区或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现场办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接受窗口申请。申请时需确保江苏省社保卡已开通金融功能。(赵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