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保障待遇优化 患者负担减少

职工医保门慢病种大扩容

  本报讯 从无锡市医保局获悉,自1月1日起,我市开始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进一步优化,门慢病种增加至26个,保障范围更加合理,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的慢性病患者的待遇提高。

  随着新政实施,无锡大市范围内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得以统一,门慢保障病种均有增加。其中无锡市区门慢病种从原来的12个扩充到26个,扩大了病种保障范围,涵盖更多内容。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原有病种多是人群中相对更常见的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冠心病等,此次兼顾了一些群众需求较大、在我市江阴宜兴实施相对成熟的保障病种,包括强直性脊柱炎、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等,为我市更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了门诊医疗保障。同时,新政策将相关诊疗费纳入保障范围,并将药品范围从“符合门慢药品规定目录”扩大到“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原本一种门慢病种有其对应的药品目录,只有用到目录内的药才能报销,药品品种有限,范围更窄。如今则统一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制定的药品目录,药品品种更多,保障范围更宽了。”该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新政实施后,享受不同档次待遇的年龄分界由“70周岁”变更为“退休年龄”,即只要是退休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无需等到70周岁就可以按照4000元的标准享受门慢的保障。对于退休之后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由原先的80%提高到85%。此外,门诊慢性病患者在进入保障范围之前,需个人承担一定金额的门槛费,新的门慢政策维持不变,但是金额有所降低,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从原先的800元降至500元、600元降至300元,这样可以使患者减少个人负担,早进入门慢保障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对于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的慢性病患者的待遇享受也进行了优化:单病种患者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金额为3500元(在职)/4000元(退休),同时患有两种(含)以上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即每年4500元(在职)/5000元(退休)。

  门诊慢性病待遇优化了,如何才能享受到呢?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参保人员申请门慢待遇,需要两个步骤:1、参保人员需到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医院)由该院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照规定的评审和服务指南进行鉴定准入;2、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可直接在鉴定医院或者持鉴定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年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目前,无锡市区共有20家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市民具体可至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逯恒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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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慢病享医保?

  糖尿病、高血压(2级、3级)、恶性肿瘤、慢性肝炎(甲肝除外)、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呼吸衰竭、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帕金森病以及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MND)、特发性炎症性肌病(指多发性肌炎及皮肌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格林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