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道阻挡家暴的“防火墙”,但实施以来,仍然有不少人对它缺乏足够的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究竟如何申请?它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违令面临怎样的后果?昨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市中级法院与市妇女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相关案例并公布《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操作手册》。
今年2月23日,家住宜兴的王某一纸诉状将丈夫许某告上法庭,诉称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法院了解到,许某迷恋赌博,不仅败光了家产,还经常无故谩骂、殴打、虐待她,并用剪刀等利器进行威胁。虽然王某多次报警,民警上门进行调解、批评,但许某仍不悔改。今年1月份,许某再次无故殴打王某,致其两根肋上骨断裂。经法院调查,王某确实存在遭受丈夫许某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2月24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许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许某骚扰、跟踪、接触王某,有效期为6个月。这是自《民法典》实施以来,宜兴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每年约60起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来访中,家暴中的身体暴力占到近三成。”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说,由于缺乏有效的证据证明,对家庭暴力相关规定不了解,很少有当事人会想到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机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从司法实践中发现,由于家暴事件与其他案件不同,暴力伤害时往往发生在家中,是一个只有施暴者和受害者存在的隐私空间,很难搜集证据来证明受害者遭受了家庭暴力。一方面是很多市民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了解,默默忍受着家暴;另一方面保护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遭遇尴尬。“如何辨别实际伤害,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林中辉说,法官可以从施暴动机、受伤部位、受伤程度、体力对比等方面,综合判断双方的行为。
法官提醒,只要申请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地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数据显示,从2019年至今,共受理人身保护令申请41件,签发人身保护令35份。
如果违令会面临怎样的后果?法官介绍,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的规定,给予训诫,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