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商品房预售资金进监管账户

购房人应确认自己的购房款是否划入该账户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简称《办法》),不仅是贯彻落实住建部“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企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砝码。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由购房人支付的具有购房款性质的定金、首付款以及后续付款(含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房价款。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我市在2015年元旦起正式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是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一方面优化资金拨付模式,优先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结合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信用优秀房企的资金利用效率,鼓励信用等级优秀的房企在锡开发项目,与锡城共谋发展。

  新出台的《办法》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需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通过优先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制度设计,防止因房企挪用预售资金而导致项目工程烂尾。值得一提是,《办法》规定房企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信息。因此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尤其是付款流程时,应确认自己的购房款是否划入该账户,以防范开发商逃避监管、挪用预售资金而带来风险。

  根据房企信用等级,其预售资金将受到差异化监管。对于信用排名靠前或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房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激励更多房企诚信经营。对于信用不良的房企则适度上调监管额度,重点监管。若房企出现未在销售现场公示监管银行及专用账户等信息、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拨付监管资金等在内的5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房企信用档案。

  据悉,市住建局将推行“互联网+资金监管”模式,着手建设预售资金智慧监管平台。该平台在确保预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最高频的资金拨付业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拨付”,不再需要房企线下递送材料,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练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