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日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值得关注的是,案例中涉及无锡知名本土品牌“小天鹅”商标案,以及无锡法院首次对自然人被告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无良网店售卖产品傍上“小天鹅”
在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中,案例遍及商标、著作权、企业字号、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多个与中小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领域,其中“大同弹簧”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口商品侵害“科罗娜”商标案、侵犯“三九”品牌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案、擅自使用“一只椰子”牛乳饮品特有包装、装潢案等案件都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值得关注的是,无锡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网店产品名称侵犯“小天鹅”商标案。法官介绍,被告自作聪明地将与知名商标相同的文字嵌入网店所售产品的名称中,以此提高所网售产品的关注度和点击率,进而影响网络购物检索结果,使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甚至抢占原告应有的市场份额,给涉案商标商誉及其价值造成一定的损害。最终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纠纷里的热点。就在21日,市中院法庭上进行了一场“BOSCH”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公开庭审。此案原告认为被告故意攀附原告“博世”系列商标的知名度,并在官方网站、网店门头、产品及其宣传语中突出使用“数据博世”“DATABOSCN”等文字,使公众误以为是原告公司产品,或者与原告有关联,侵害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费用5万元,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首次对自然人被告判决惩罚性赔偿
“十大案例历经层层筛选,涉及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保护等多方面。”法官说,在恶意侵害“BLOVES”钻戒商标案中,原告为经过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商标使用权人,在无锡市中心开设了多家婚戒定制店铺,但发现其中一家门店的店长及店长助理制作了两枚假冒涉案商标的钻戒从而获利,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两被告承担其获利五倍的惩罚性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构成恶意侵权,其获利金额不高但情节非常恶劣,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其赔偿数额。虽然最新施行的商标法规定了侵权人获利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但两被告的行为发生在新商标法施行前,故应当适用此前商标法关于最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最终判决两被告承担了以获利28000元乘以三倍的赔偿额84000元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等合理开支17290元,合计10129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该案是无锡法院首次对自然人被告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力地打击了商标领域的恶意侵权行为,尤其是员工利用用人单位平台和渠道,制造、销售假冒商品中饱私囊的违法行为,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对于惩戒、制裁和遏制侵权行为越来越严格的趋势。
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居历年之最
从市中院了解到,2020年,知识产权庭共审理各类案件885件,同比上升38.7%。其中新收案件800件,较去年同期的534件增加了266件,同比上升49.81%。
此外,受疫情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大幅度增加,新收45件,同比增长159%,包括音乐著作权小权利人以及专业维权公司等权利主体提起的大量案件,导致著作权纠纷数量猛增,新收508件,同比增长115%,案件数量居历年之最。
据法官介绍,疫情缓解以来,众多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在无锡地区提起了大量诉讼,有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五芳斋公司起诉多家终端销售商;作家高鸣起诉网上书店,被告涉及全国各地;胡慎之、商律公司就公众号文章非法转载、邱茂庭就鹿角巷图片文字的非法使用等展开批量诉讼。这些批量案件原告虽然相同,但被告涉及全国各地,情况各一。为统一全市裁判尺度,促进源头治理,知识产权庭指定专人法官负责各类系列维权,集中联系诉讼双方,促进纠纷化解,并确定案件的调解、裁判尺度,既保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适度降低商业维权的盈利空间。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