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发布厅

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上接第7版>>>到2025年,全市建成乡村建设先导区5个、美丽乡村示范带6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00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120个,规划保留村庄基本建成美丽宜居乡村。

  完善乡村规划空间布局。统筹全市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他一般类等不同对象,分类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功能设计和建设定位,编制实施农业农村空间布局和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推动规划保留村庄农房建设,引导适度集中居住,全面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打造高品质“新江南人家”。深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重点打造江阴澄南、江阴临港、宜兴宜南、无锡宜滨、无锡锡新、无锡锡西等6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实现全市美丽乡村连片成带。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宅容宅貌、塘容塘貌,持续净化绿化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无缝衔接,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开展农村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实现长效管护综合评价合格村市域全覆盖。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升级。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乡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体系,发展全域公交,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完善毗邻公交系统,确保行政村公交线路全覆盖。统筹保障城乡水资源供应,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进程,提高农村供水供电水平。实施“光网乡村”工程,提升农村宽带接入水平。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聚焦农村土地、产权、资金等资源要素改革,提高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水平,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活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慎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创新实施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土地转让交易信息平台,加快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惠山区省级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试点,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支持保障力度,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给率不低于5%,保障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建设用地需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权赋能改革,完善股份合作社“三会”运行机制,实施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集体资产利益分配制度,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委会政经分离。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千万”计划,深入开展“村企共发展、同奔现代化”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制度创新。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当地发展。完善信贷、抵押、担保、保险、信用等涉农金融政策制度体系,重点扩大农业融资担保和“惠农贷”等涉农金融业务范围和规模,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优化市级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运作机制,重点支持培育优质重大项目、大型龙头企业。鼓励依法合规开发商业性保险产品,有效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农业保险深度,提高农业保险密度。

  第四节 促进城乡融合

  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市场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为目标,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健全城乡深度融合体制机制。落实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探索建立工商资本下乡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高质量开展宜兴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点,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改革措施。规划建设江阴澄南、宜兴宜南、无锡宜滨、无锡锡新、无锡锡西等5个城乡融合先导区,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增强小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

  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动财政资金向“三农”重点任务倾斜、向补齐农村短板倾斜、向镇村基层一线倾斜。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分级分类投入建设机制,推动城乡道路、河湖治理工程等公益性设施管护运行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乡村基础设施产权所有者管护制度。 

  第十章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流动、高效配置、高效增值,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力和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股份制改革力度,支持国有企业股改上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统筹运用中长期激励政策,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有资产监管职能,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推进智慧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管体制。到2025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力争突破万亿元,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实现翻一番。

  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坚决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形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民营经济领域产业集群创新提升行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征信增额支持体系,加快培育一批旗舰型企业、“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健全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制度体系,落实更多领域允许外商经营政策措施。完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

  打造优质企业家队伍。弘扬新时期“锡商”精神,加快培育新一批“锡商”领军人才,完善企业家政策服务体系,培养一批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创新上有思路、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企业家。实施青年企业家基业长青“百千万工程”、新生代企业家“新动力”计划,开展企业家国际化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整合全市企业家培育培训资源,深化与中外知名商学院、经济学院等高校战略合作,构建适应企业家多样性需求的优质培育平台。发挥“无锡企业家日”作用,搭建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企业家进校园常态化活动,营造校企共进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营造平等准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快建设要素市场。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推动要素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优化,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机构,畅通人力资源社会性流动渠道。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落实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共享机制,推进政府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挖掘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开展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试点,培育发展数据要素产业。完善要素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促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

  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自然资源要素链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扩大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权限。推动政府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构建供水、污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价格调整协调机制,规范收费标准制定。全力做好重点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健全应急价格调控机制。

  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加大对垄断线索的搜集排查力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弘扬公平竞争文化,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三节 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动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形成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方式多元、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的新型财税投融资体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从事后评价向事前和事中拓展。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挖掘公共资源资金资产功能作用,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财税收入增长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实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控降政府性债务规模。完善税收社会共治体系调整方案,推进便民纳税服务网络化社会化建设。

  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好市中小微企业信保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提高金融科技水平,降低实体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征信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提高小微企业首贷成功率。引导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地方法人金融企业,支持发展锡商银行等民营银行,推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促进在锡金融机构升格,引进优质外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支持宜兴创建国家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权和股权融资,完善上市挂牌服务机制,推动优质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持续壮大资本市场“无锡板块”,争创全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新增上市公司60家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企业股权融资额达到500万元。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统筹管理,落实政府投资范围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提高投资质量效率。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重点领域投资项目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公共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健全投资引导服务机制,完善投资事前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机制,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

  第四节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以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为重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打响“无难事、悉心办”品牌,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城市。

  持续提高简政便民水平。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广“无证件办事”,精准服务企业群众。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提高同城办、省内办、跨省办水平。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综合窗口”改革,构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成“15分钟政务服务办事圈”。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创新交易监管机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完善“12345政府热线”功能,推动政务热线“一号对外、统一服务”。

  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创新,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执法监督督办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机制。发挥媒体、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实现市场监管社会协同共治。

  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围绕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开展、资本运作、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提供便利化服务管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推进减税降费,严格规范涉企收费,确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优化涉企政策供给体系,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市场主体纾困救助制度,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第五节 突出集成改革突破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性、基础性领域和环节,以系统思维、精准路径、创新实践,有效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重点领域改革集成突破。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整合政策资源,统筹要素配置,强化试点示范,探索综合性、集成性、引领性改革新路径。开展跨行政区联动改革试点,探索要素自由流动、功能共建共享、治理协同配合的互利共赢新机制。尊重和弘扬基层首创精神,继续复制推广江阴市县级集成改革试点经验,支持开展特色化、个性化、集成化改革新探索,建立基层改革创新成果评估优化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调整镇(街道)区划设置。落实重大改革措施与立法决策衔接制度,完善改革风险预判、成效评估和容错纠错机制。

  第十一章 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抢抓“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签订等合作机遇,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重构,率先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打造开放强市。

  第一节 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实施对外友好交流“深耕计划”,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在产业、园区、人文等领域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典范。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全球化布局,重点提高轻纺、汽车零部件、能源电力装备制造等无锡优势行业在非洲、东南亚、拉美等地区影响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在全省率先建成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城市。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领域,深化与英国、比利时、芬兰等国家的友城交流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办好全球锡商大会、国际友好城市产业对接合作大会等活动。到2025年,全市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累计超过190亿美元。

  加强境外园区建设。将无锡产业发展优势、园区建设管理经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资源禀赋、市场要素相结合,推进企业海外发展平台载体建设,支持企业抱团出海、集聚发展,有序推动产业链向境外延伸。推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承载能力,建设西港工商学院,支持西港特区载体公司上市融资。助推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新设省级境外园区,打造一批“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标杆和示范项目。到2025年,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境外园区达到2家。

  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国际交流新格局,促进国际教育卫生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双边多边合作办学培训,深化与沿线国家卫生健康合作,共建健康丝绸之路。推动国际文化旅游体育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活动,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强化民间体育交流,共同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优化友城布局,与俄罗斯、东欧、东南亚和非洲等国家地区开展交流合作。

  完善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加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引导企业加强境外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境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市“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等海外发展服务平台作用,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强化境外风险防范,支持信用保险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风险咨询和保险服务。

  第二节 增强外贸外资发展新动能

  统筹高水平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推动规则理念、创新技术与要素配置融合互促,全面参与全球性、区域性分工格局重构,形成无锡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到2025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到870亿美元,培育省级外资总部企业超过60家。

  优化外贸结构方式。推动“优进”“优出”,促进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市场深度融合,提高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实施高质量贸易促进计划,培育国际品牌,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扩大机械装备、海工船舶、新能源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规模,稳定纺织服装、医药化工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对接国家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度开发发达国家细分市场,重点拓展东亚市场,搭建日韩高端经贸合作平台。积极发展进口贸易,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资源、原材料进口,培育一批重点进口平台,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高水平推进中国(无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及金融创新等服务。

  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水平。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拓展引资方式,健全重大外资项目“直通车”制度,突出强化链式招商,积极引入跨国公司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高端环节。创新“以民引外”新方式,促进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融合发展。推动引资引技引智“三引结合”,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在锡设立研发中心、实施产品升级和技术改造、培育国际化科技人才队伍。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服务经济和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和关联产业,支持外资参与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跨国并购、境外上市再返程投资的方式引进境外资本。

  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发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作用,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从生产加工环节向产品研发、设计、渠道、品牌推广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形成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政策措施,深化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拓展技术、文化、金融等知识型服务贸易领域,培育发展境外商品区域分销、国际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等进口服务贸易,创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第三节 建设国际化载体平台

  发挥重大开放平台载体作用,系统推进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强化产业链建设服务功能,打造多元国际化开放平台。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达到90%,开发区货物贸易占全市货物贸易比重达到85%。

  激发开发区发展新动能。实施新一轮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分类推动开发区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创新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深化推动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培育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提高开发区产出质量效益。支持开发区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探索推广“产业基金+专业园区”招商引资方式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国家级开发区全链条审批赋权清单制度,分批次分阶段有序下放审批权限,依法充分赋予开发区行政审批、经济管理以及必要的执法管理权限。推动发展水平较高的开发区整合托管区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园区,鼓励开发区围绕优势产业建设各类区域中心、功能机构、创新载体和国际合作园区。支持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惠山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培育发展特色开放园区。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中韩(无锡)科技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争创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区,拓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技术合作通道,创建省级国际合作园区。深入开展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骨干企业。

  提升开放平台能级。提高口岸全天候通关保障水平,强化药品、冰鲜水产品、国际邮件等口岸功能,促进航空、水港口岸做大做强。推动跨境物流平台化管理和资源化整合,提升国际转运、仓储配送等服务效率,增强跨境电商与航空物流、快递物流的全链条国际竞争力。推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着力发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监测维修、销售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化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增强综合保税区和特殊监管区功能。全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

  第四节 完善国际商务服务体系

  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24小时不打烊、360度无死角”的招商护商工作体系,完善招商护商专员制度,打响“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工作品牌,全力打造外商投资最满意城市。落实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实施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服务。建设国际一流智慧口岸,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创新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服务,完善生物医药等领域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一站式”监管服务机制。

  第十二章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打响无锡特色文化品牌,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打造更具引领力、凝聚力、影响力的文化强市。

  第一节 强化思想价值引领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壮大新时代主流思想舆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加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完善理论武装工作体系。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大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强对各类媒体平台的规范管理,深入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加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深化应用性理论研究,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高端智库。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和凝心聚力的作用,培育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认同。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基本形成未成年人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网络。到2025年,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18个。

  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市建设,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健全关爱礼遇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制度,激励褒扬凡人善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实施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工程,完善“志愿无锡”平台建设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激励嘉许等制度,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建设。健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机制,倡导未成年人践行文明礼仪。坚持德法并重,完善基础性精神文明创建常态管理机制,发挥文明行为“红黑榜”等平台作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实施新时代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行动,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到2025年,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

  第二节 彰显无锡文化特质

  充分挖掘无锡时代精神和文化内涵,全面塑造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现代文明发展相贯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辉映的江南文化名城。

  塑造新时代无锡精神。发扬无锡刚柔并济的文化性格、经世致用的文化品格、崇文重教的文化传统、精巧雅致的文化审美,丰富“四千四万”精神内涵,形成新时代无锡精神。传承弘扬江南文化内在精华和时代精神,持续举办江南文脉论坛,挖掘文化资源、延续文化根脉、讲好无锡故事、留住无锡记忆,彰显文化魅力。建设一批文化雕塑和文化标识,擦亮“太湖佳绝处、运河水弄堂、灵山吉祥地、千年古吴都、百年工商城”城市名片,打响“太湖明珠·江南盛地”城市品牌。实施无锡文化研究工程,加强吴文化、工商文化等城市特色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和开发运用,推进各类地方古籍、文献及重要档案等整理出版,组织编纂《无锡史》。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优化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下转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