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危害较轻、初次违法、及时改正

40种轻微违法行为可免行政处罚

  本报讯 15日起,我市城管部门开始执行2021版《无锡市城市管理免予处罚清单》。

  市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按照《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的要求,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审慎、包容监管,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制定了2021年版《无锡市城市管理领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

  免予处罚清单适用范围为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类行政处罚罚款上限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类违法行为。清单中共包含了40种轻微违法并能及时改正的行为:一是随意处置垃圾的行为,如个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个人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和运输活动,个人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和遗撒生活垃圾,乱倒垃圾和粪便等;二是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的行为,如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等;三是污染环境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在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等;四是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如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段遛犬,携犬人不清除其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等。

  清单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无锡市区范围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由各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进行教育。当事人如再次实施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