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滨湖城管蠡湖中队与公安、消防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主动出击,整治居民楼内停放电动车的违规行为。
本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37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夏家边家园是村改居小区,居民多以电动车作为出行代步工具,小区内存在楼道、消防通道及内部道路周边违规电动车停放现象。执法小组特意选择晚间进行执法,先后开具10余张整改通知单,清移20余辆电动车。执法人员还对违规停放的车主进行详细讲解和提醒: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在使用电动车时务必做到“楼道不停车、电池不入户、人车不同屋”。
执法人员表示:“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着火,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影响居民的疏散逃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整治是过程,防范是目的。居民们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实遵守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秩序。”据悉,滨湖城管、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车集中治理行动,合力整治小区楼道公共空间,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