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生活周刊

打击隐性消费乱象 亟须“硬约束”

  近日,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她和朋友在一火锅店就餐,结账时每份餐具被收了3元。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收费的”。而深圳市消委会对此回应称,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否则格式条款的内容无效。

  餐位费、纸巾费、茶水费、酱料费……现实中,餐饮行业普遍存在各式各样的隐性消费,这些消费项目商家一般不会主动告知,结账时却会计入账单。一般来说,这些隐性消费的金额都不大,很多消费者即使结账时发现了,也不会去和商家较真。但是,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隐性消费的盛行。餐馆的隐性消费,本质上是商家利用不平等的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不仅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无法得到保障,更涉嫌违规违法,其危害不容忽视。值得注意的是,隐性消费不止存在于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诸多行业也较为普遍,消费者一不留神就容易“被消费”。

  因此,针对行业内存在的隐性消费乱象,亟须真正的“硬约束”。一方面,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为明确、细致的条款来进一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应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隐性、强制消费的惩处力度,倒逼商家增强自律和法律意识,给消费者营造一个更为透明、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在遭遇侵权时,不要选择忍气吞声,应及时拨打维权电话,并保留消费记录和小票等侵权证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小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