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科创周刊

浇灌“创业小苗”,做大做强国资创投“第一天使”

​无锡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首次出台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朱洁

  今年以来,周边城市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领域动作频频。为了弥补面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不足的短板,无锡也在积极行动。近日,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的《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旨在为无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进一步蓄能。

  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撬动社会资本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面临资金使用效率、基金运营机制、优质GP筛选、团队打造等一系列问题。政府在引导天使基金补位的同时,也对如何构建高效有序、持续增长的创投生态圈提出了更专业的要求。

  首次建章立制

  让更多机构早投、敢投、多投

  正如农业要丰收,前面选种非常重要。优秀企业的选育中,后期有多少企业能冲出来,同样是看前端有多少种子项目。

  近年来,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已逐渐成型,引导基金的规模越做越大,但是在整个创投过程中仍是“轻前端重后端”。大量投资机构仍侧重投资中后期、特别是临近上市的企业,面向前端的天使投资一般都是“顺带着做”。统计显示,早期科技型企业失败率超过90%。即便是企业最终培育上市,也需要漫长的“陪跑史”。如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市科技局所属创投公司投资入股到今年6月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用了近19年时间。

  投大、投晚,固然是市场机制使然,但客观上也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严峻。“面对市场缺位,政府需跨前一步,从宏观政策层面加大引导力度、分担风险,让投资机构能够对中小企业早投、敢投、多投。”市科技局相关人士表示,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得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在扶小扶弱上提供政策性资金保障。

  吸引社会资本对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增长点,是政府引导天使基金成立的初心。多年来,我市天使投资经历了从“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到“政策引导基金投资”的发展过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市在天使基金运作过程中一直未出台相关管理文件,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从建章立制着手,在规范管理运作的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加快提升服务能力和资金规模,做大做强国资创投“第一天使”。

  重塑体制机制

  专业运作和政府诉求有效结合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弥补早期市场缺口,但怎么让国资机构能放开手脚大胆投?市科技部门前期通过梳理本市一些天使基金的投入情况发现,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体制机制的束缚,特别是对国有创投资产保值增值有相关的绩效考核要求,但企业从初创到成长起来周期很长,尤其是初创科创企业“九死一生”的定律,让国有创投在现有考核框架体系下,对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态度较为谨慎。

  “国资创投亟须‘松绑’!”市科技局相关人士表示,政府引导基金与纯粹市场化基金的定位不同。“纯粹市场化基金是逐利的,讲求资金收益,不会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出发。但在政府层面,更多希望发挥引导基金导向作用,通过直接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搭建‘项目+人才+资金’平台,为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新兴未来产业发展营造更优环境。”该人士表示,“政府要做好制度设计,容亏让利,‘放水养鱼’”。

  一方面要在考核机制上做新的探索,另一方面也在基金管理专业度上不断寻求突破口。目前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采用的是“直接投资”+“子基金”联合运作模式,并委托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投资运作。从《办法》细则可以看出,天使基金运营管理、出资规模、激励以及容错机制等都在优化,在运营体制上体现出市场化专业运作和政府诉求的有效结合。

  如《办法》要求天使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应主要投向无锡市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50%以上的投资额须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容亏机制上,整体容亏最高40%,亏损超过40%的部分,先由天使基金风险准备金弥补,不足部分以原天使管理人的收益奖励为限进行弥补;直接股权投资形成的股权,原则上在5年内退出等。看长效、忌短视;勇于进、舍得退,折射的正是政府部门更加有为、更加精准的服务。

  在业内人士看来,政府在基金运作方面,体现出明显的规则先行、尊重专业、市场导向、程序规范的导向。制度的优化一来可以更加精准、深入地对接科技资源,同时减少了投资的投机性、短期性,更加注重项目本身的长期价值。

  蓄势再度起跑

  构建高效有序持续增长的投资生态圈

  今年以来,政府引导天使基金蓄势再起跑。年初,规模60亿元的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揭牌,常州市发布的《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也提到将设立60亿元天使投资母基金。据悉,目前国内不少市级、区级政府都在筹备天使引导基金,为“十四五”规划发展积蓄能量。近年来,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在出资方面呈现收紧的趋势。此波政府引导天使基金再度起跑,预示着什么?

  在投资机构眼中,天使母基金密集诞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但设置规则相比以往更加专业。从我市情况来看,在设立子基金、吸引创投机构落户运营等方面尚待突破。破旧立新之下,政府引导基金如何有效地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目前最迫切的问题。

  基金的运行原则、支持对象的界定条件、运作构架组成、监管和考核、风险控制等方面,《办法》在制度设计上不断优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实际运行中,也对政府角色转换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功能主要在于扮演创新生态的构建者和提供者,搭建平台以整合各方面创新资源。在此过程中,要站位清晰,“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及时补位,如“一事一议”项目的投资申请、组织绩效考核评价、在三类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库里为天使管理团队遴选优质企业等;在市场主导的环节则要大胆放手,利用管理机构在行业内长期积累的早期投资经验和资源,运用到引导基金投资过程,提升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和运作效率。

  “天使投资培育的是未来产业转型以及商业创新的苗子,任重而道远,需要做天使投资的人有责任心、使命感。”市科技局相关人士坦言,《办法》的出台,能够更加从容地布局在产业生态链中处于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创新型项目,构建高效有序、持续增长的投资生态圈。在此基础上,创新生态中的各类主体也要把握机遇,在充分的政策及市场评估基础上,创投机构可更充分了解产业发展环境特点后制定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