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新版《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违规装修最高可罚10万元

  本报讯 昨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我市出台新版《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既有建筑划定安全“监护人”,厘清了涉及房屋安全的各类情形和相关人员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了住宅和公共建筑装修拆改违规情形和责任后果。对于违规装修这个危害房屋安全的最大元凶,视情形最高可罚款10万元。

  近年来,因违规装修造成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事故频发,尤其在人员密集场所,一些老旧建筑违规拆改,造成事故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此次出台的新版《条例》集中“火力”瞄准建筑安全问题,明确住宅装修禁止的各类行为,并对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的事前监管、应急处置和责任人履职等列出“清单”。“可以说,责任到人、监管到户、让房屋不安全者难辞其咎。”住建人士说。

  敲墙、外墙开洞、违规搭设等行为将有法可依、追责到底。“《条例》明确,不得擅自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或者拆改楼面次梁、楼梯等次要构件。”市住建局质安处负责人介绍,旧条例并未对开槽开洞、破坏次梁等行为做详细规范,新版《条例》则对各类常见情形做了细致规定。对于以往找不到合适处罚规定的装修行为,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办法,值得关注的是,拆改主要承重构件,例如敲承重墙,除叫停装修、恢复原状,还将开出最高10万元罚单。

  房屋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是房东的责任,还是租户的责任?“发生事故追责难,日常安全维护难,是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碰到的棘手问题。”该负责人解读,新版《条例》让房屋有了明确的“监护人”,《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即为房屋安全责任人,并结合常见情形,细化了房屋安全责任人为使用者或管理者的特殊情况,比如,房屋所有权人权属不清,那么房屋使用者就是安全责任人,需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对于大众关心的租户(房屋使用人)需承担的责任,新版《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因房屋使用人不当使用,造成安全事故,如使用时根据经营所需,违规拆改、重新装修等破坏结构,造成安全隐患,使用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条例》还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需对房屋开展定期检查,维护房屋及附属结构等安全。

  “防患于未然,也是新版《条例》的一大亮点。”住建部门人士介绍,《条例》将房屋安全责任人在装修开工前向物业或者村(居)委会登记申报作为明确制度,同时规定被申报单位要对装修开展全程监督,对相关禁止行为提前告知,对违法行为勒令停工。“也就是说,装修不报备,是业主的责任,物业监管不力,出了问题也要负责。”

  据悉,新版《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覆盖面更广、处罚力度更大、责任义务更清晰,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指明方向。此外,住建人士鼓励房屋“监护人”选择投保房屋安全类保险,借助社会力量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孙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