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发布厅

激发行业发展新动能 交出优异发展强答卷

“硬核”举措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以来,我市建筑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建筑业总产值1657.2亿元,增速连续三年排名省内第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0年底,我市建筑业企业总数增加至3473家,资质总数7091项,行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有不少“短板”制约着我市建筑业发展,对于本土建筑企业而言,如何转型升级,突破发展“瓶颈”,勇夺行业“龙头”?在全市上下“争第一创唯一”擂响“冲刺鼓”、打赢“收官仗”的关键时刻,我市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5%,为全市建筑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提供硬核支撑,擘画发展蓝图,交出一份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硬答卷。

  支持本地企业多元发展 优化结构抢占“高位次”

  纵观我市建筑行业发展现状:我市部分专业承包企业独具优势,钢结构、幕墙、机电安装、环保、桩基等专业走在国内和行业前列,涌现出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优秀建筑企业,但总承包企业整体不突出,行业整体实力有待提高。

  目前,我市在建项目近1300余个,在建面积近6000万平方米,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如高浪路、锡澄S1线等,正处于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但是诸多重大建设工程,如大型桥梁、隧道和地铁等,施工主要依托‘中’字头央企,本地企业鲜有能独立承接能力。”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与我市特级建筑企业和高等级市政企业缺乏、总承包规模企业不足有关。

  《意见》明确,将通过积极扶持企业申报高等级资质,不断提升我市施工综合资质和甲级资质企业比例,尤其是目前相对缺乏的高等级市政资质企业,尽快培育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同时,通过加快国企改革组建我市市政、交通、房建领域国有大型建筑企业。

  企业做优做强,不能仅靠单打独斗,还需借力发功。随着国家鼓励央企外迁政策的出台,各地都在摩拳擦掌吸纳央企或子企业落户,《意见》积极抓住改革风口,重点引进央企、外省市大型企业、上市企业落户等方式,带动我市建筑企业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兼收并购、向上下游发展、多元化经营形成品牌效应,加强资本运作、开展与央企多方面合作,积极“走出去”,抢占国内、国际市场。

  《意见》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扩展工程承接范围,民营企业采用PPP模式进入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支持我市企业与央企在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以及境外市场开发深度合作,并促进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推动的境外各类园区建设等。

  为支持企业发展,《意见》拿出“硬核”措施,在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推行“评定分离”,明确支持我市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等方式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带动企业不断发展。我市项目确定建设方案时,也要充分考虑地方特色专业发展,优先选用钢结构、幕墙、门窗等。

  坚持走绿色智慧发展道路 转型升级牵住“牛鼻子”

  “十四五”规划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等新要求,对建筑业而言,不得不面临环保要求提高、生产成本上涨、生产要素制约等严峻考验。摆脱依赖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的传统发展模式,就要向绿色化、工业化、智慧化、信息化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要将传统产业向建筑工业化发展,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集成并应用于项目建造全过程,推动建筑行业向智能化和数字化升级。稳步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扩大我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力争在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医院、学校、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等政府投资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同时加强成品住房建设和装配化装修技术应用、推广,推进建筑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

  建筑业要走绿色发展道路。《意见》明确,要推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和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管理,完善绿色建筑监管制度,推广绿色建材,进行绿色施工。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充分发挥市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建设,让我市绿色建筑向纵深发展。

  营造质量安全管理好生态 强化管理打赢“安全仗”

  项目建设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施工过程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生产成本持续上涨……打破当前各种制约壁垒,为建筑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安全是建筑行业的“生命线”,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底线。《意见》明确全面构建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将现场的质量安全行为量化形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分),信用分已成为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的“门槛”。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创新施工监管模式,逐步将实现信息技术与现场管理齐发力。

  《意见》强调为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清理现有地方规定,保护民营建筑企业,不得擅自在审批流程中设置“红灯”。为在锡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本地建筑企业提供资格异地互认和跨专业承接业务的便利。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以价格决定中标的传统招投标模式,强化招投标“双随机”检查,设置市场准入黑名单。

  规范建筑企业工程价款支付履约行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见》明确,推行工程履约“双担保”制度,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自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价款支付担保。推行建筑生产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机构质量安全风险预防作用。

  《意见》特别强调了建筑业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要求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落到实处。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进场原材料、部品部件及其生产运输等环节的抽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进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监督管控体系和可追溯机制,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加大扶持筑牢发展“强支撑”

  为鼓励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意见》确定七条政策给予资金、税收、信用考核、评优评先等政策优惠,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激励企业不断争先创优、升级提档。

  《意见》鼓励企业晋升资质。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提高奖励力度,对晋升为施工综合资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人民币奖励。同时,除施工企业外,扩大奖励范围,对晋升为设计、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同样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

  文件鼓励企业努力争优创先,打造精品,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优金奖”“国优工程奖”以及勘察设计行业相应奖项的本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彰显政府鼓励行业发展决心。

  此外,鼓励企业扩大承接范围,允许信誉良好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跨专业承接工程。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对于表现优良,严格自律的企业,将在建筑业信用评价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对于积极践行科技创新的企业,给予加分、降低税收等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培养,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提供专项补贴资金。对于符合“太湖人才计划”认定标准的高端人才,给予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政策待遇。在市级个人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

  《意见》特别指出,要鼓励企业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联合大型外向型企业或与项目所在国企,采取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为此,建筑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企业交流合作,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支持外地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对在我市新注册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的企业,按照核算年度实收注册资本给予奖励,还可参考其对地方经济社会贡献,连续3年分档给予奖励。

  (孙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