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不实信息,立案侦查!
4月15日,无锡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网上有一则“4月15日零时起,恢复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营”的不实信息。警方迅速开展工作,查获违法嫌疑人何某东(男,35岁)。经审查,何某东为博取眼球,自行编造“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9号通告”及上述不实信息,发布在微信群内,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何某东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立案侦查。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外出,训诫警告!
4月14日,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社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张某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外出吃早餐。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训诫警告后,强制送其进行集中健康监测。监测结束后他将接受公安机关传唤审查。
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处罚!
4月12日、14日,锡山区东港镇安乃达驱动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和云林街道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0号通告》规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当天往返的入锡车辆司乘人员落实即到即卸(载)即返等闭环管理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涉事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违规堂食,处罚!
4月10日,惠山公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老朱大排档”未按规定对进店顾客查验“门铃码”,且违规让8人堂食。目前,该场所经营者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