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结合我市稳企惠民实际情况,对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政策进行相关调整。
本次政策实施范围和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职工各5%。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期限自审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其中分期补缴的,应在期满后6个月内完成。二是因疫情原因,2022年5月31日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可视同正常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2022年5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单位说明情况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缓缴的企业,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和《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申请调整逾期记录的,需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逯恒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