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新吴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喜乐多食品便利店”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经营者林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月13日,新吴公安分局梅村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辖区“铭通速递”未申领张贴“门铃码”。该场所被责令暂停营业,经营者张某被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