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口令卡
中考志愿信息是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志愿填报系统登录界面凭动态口令卡进行密码重置,也可以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书面申请到市教育考试院或报名所在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
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关键词
志愿填报时间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报合适理想学校,中招志愿填报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一为:
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关键词
志愿填报流程
各初中校负责组织、指导本校考生集中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流程:
1、由市教育考试院给每位考生分配上网用户名、密码
2、考生上网登录志愿填报网站,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注意保密)
3、填报志愿
4、根据志愿填报系统的提示,输入动态口令卡密码进行志愿提交,不需要签字确认
考生及其监护人对所提交的志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
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修改志愿,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完中直升录取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
自主招生预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预录取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
自主招生、科技特色班不得兼报。
凡与完中直升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不得同时与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协议。
签订预录取协议但未达到热门高中自主招生和科技特色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须和普通考生一样填报中招志愿。
考生报考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凡需寄宿的必须注明“寄宿”。
关键词
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为合理引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更好地发挥招生指标分配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各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享受分配指标的考生考分应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
除热门高中分配生录取外,对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各阶段、第二批次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以批次(阶段)先后为序。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录取采用传统志愿投档方式,以志愿先后为序。第一批次第三阶段、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热门高中自主招生的录取根据学校招生方案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单独录取。热门高中科技特色班的录取根据招生学校术科加试和学生中考成绩实行同批次(阶段)提前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分配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初中学校在热门高中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可供录取生源不足,其分配指标用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
对提前批次、第一批次3个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计划,按照相应批次(阶段)最低控制线,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录。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通过网上招生市场调剂录取;如通过招生市场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认真执行“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指标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初中校于中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前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择录。如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仍相同,则录取全部同分考生。
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实行同批次(阶段)单独录取,投档分数线根据招生方案单独划定,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招生方案及预录取名单须在校务公开栏和校园网上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关键词
加分
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30分投档。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因公牺牲证明、户口簿)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以下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1)获全国“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功勋的现职公安民警子女(凭有关奖励证明和户口簿);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凭残疾民警证书和户口簿);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凭工作证明和户口簿);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凭市公安局证明、户口簿)。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区委统战部证明);港、澳、台考生(凭通行证、台胞证)。
(3)在锡“两院”院士、在锡国家级专家子女(含院士、专家的第三代,凭“院士优待证”或“在锡国家级专家优待证”和户口簿)。
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市教育局、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无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锡教基发〔2022〕3号)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和认定。学校按规定做好名单公示(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教职字〔1987〕008号)精神办理。
关键词
新生入学
中招工作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须加盖江苏省五年制高职录取专用章,其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根据国家、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开学后一周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在两周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键词
招生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江阴、宜兴两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实施,招生意见及录取结果须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杨洁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