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办法来了

● 普通项目每班次学员人均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实行预收费资金监管 ● 此前设立的培训机构应按新规重新申请办理批准证书

  本报讯 近日,我市开始执行《无锡市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市场准入、场地设施、师资队伍、资金收取等方面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监管,维护青少年体育消费权益。

  自去年秋季学期实施“双减”后,我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大幅压减,非学科类培训迅速升温。体育由于中考分值的进一步增加,更是快速“上位”,成为非学科培训的大热门。但场地、师资、收费等问题随之而来,进而影响教学质量,引发消费纠纷,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迫在眉睫。

  上月中旬,无锡市体育局适时发布了《办法》,以准入审核、规范管理、服务监管为主要理念,对体育类校外培训的登记条件、业务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实行属地管理,由举办者向办学场所所在地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并获得《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后,培训机构方可到属地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项目培训,还需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办法》明确,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应有固定培训场所,教学培训场地面积不得少于培训场所使用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学员人均面积应当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学员人均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教练员姓名、照片、任教班级等基本信息应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同一培训时段内,教练员与学员比例控制在1比20之内,超过20人应按比例增加教练员人数。

  市体育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校外培训消费基本采用预收费制度,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本市各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实行预收费资金监管,原则上采取“信托机制、平台支持、在线监管”的服务信托监管模式。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登录无锡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建立资金监管专户,录入基础信息、教务和教学信息等,并按照培训预付费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学员家长通过“锡预付”小程序浏览机构信息、在线选课、付费、缔约电子合同、按时消课等。信托机构按照“统一缴费、分期划拨、清退费用”原则,按消课进度定期向机构账户划付已消课的培训费用。各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培训机构运营和预收费监管的检查与督查,防止“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问题发生。

  《办法》规定,拟新办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从7月14日施行,实施前设立的培训机构,应至所在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即日起,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建设。(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