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建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制定分类分级执法办法,建立“联合组队、协同作战”派驻执法模式……6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我市近年来深化应急管理基层执法力量改革的探索固化为制度,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人员前置。
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无锡高度重视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激励,全市现有市场主体105.8万户。同时,作为乡镇企业发祥地,我市中小微企业众多。数据显示,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近5万家,其中小微企业约有4万家;危化品经营企业3200余家,多为中小型民营企业。
得益于执法力量改革的探索实践,我市执法主要数据连年上升,2021年,办理事前处罚4003件,其中镇(街道)办理2545件,占比63.6%。今年截至8月份,全市事前立案同比上升10.32%,事前处罚金额同比上升25.61%,镇(街道)执法队伍作为中小微企业执法监管主力军,执法活力进一步显现。
风险点多面广怎么办? 重心下移、人员前置
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不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如何防范好各项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中心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荣明坦言,要实现对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管执法全覆盖,仅靠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执法机构是比较困难的,必须持续深化应急管理基层执法力量改革,扣紧各方责任链,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激发基层执法活力。
2018年起,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断摸索开展基层执法力量改革,在各镇(街道)陆续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规划建设、教育、燃气、安全生产等多个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了多部门执法权集中统一行使。
但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镇(街道)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主要采取提醒的办法,很少进行处罚,对于促进企业隐患整改来说,力度不够大。”新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海滨说。
2019年开始,我市先后在新吴区、锡山区试点开展镇(街道)派驻执法模式,由市(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辖区镇(街道)派驻中队。一些地区还结合乡镇板块、产业布局特点成立了危化中队、工贸中队,实施派驻执法,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量。
宜兴市是江苏省化工重点县市,有化工企业107家,且全部为民营企业。2021年底,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结合产业布局特点成立3支危化中队、4支工贸中队,实施派驻执法。宜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危化三中队就派驻在该市官林镇,主要负责官林镇、新建镇危化品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乡镇间路途较远,有时候检查两个相距较远的乡镇企业,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一小时左右。”三中队中队长危乃洪说,“派驻执法省去了很多赶路的时间,使我们有更多时间了解企业,检查前可以准备得更充分,检查形式可以更多样化,更便于开展突击检查。”
同时,我市着力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开展分类分级执法。全市将冶金等工贸和危化品行业领域企业按照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部分A、B类企业执法检查,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另一部分A、B类企业执法检查,市和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双随机抽查C类企业,C、D类企业主要由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执法检查。
实施意见完善顶层设计,明晰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清单,细化各部门职能、责任以及机构框架,并在人员、装备上给予了保障。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吴军说:“可以说,实施意见是对这几年做法的总结、完善和固化。”
经验不足,对法条理解不透? 随机抽查、陪同指导
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道)相继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基础上成立应急管理局,镇(街道)应急管理局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多为合署办公。
过去,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般只有2至3人兼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此次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镇(街道)应急管理局人员配置为“5+N”,即每个镇(街道)配备不少于5 名在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N”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加强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江阴市高新区城东街道应急管理局有6名执法人员,都持有执法证,专人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其中2人从江阴市应急管理局调入,2人来自江阴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安监科;锡山区云林街道应急管理局,在5名执法人员和5名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基础上,增加了1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不仅人员兵强马壮,而且工作有重心,执法有焦点。
“以前,我们在安全生产监管科,部门还要承担安委办、消委办职责,经常需要发文、写文案,工作内容比较庞杂。”江阴市城东街道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科科长朱爱国认为,成立镇(街道)应急管理局将执法人员从烦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可以专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以前我们执法检查时,方方面面都要查,比较宽泛,也很少处罚,”云林街道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葛林华说,“现在我们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精准执法,对于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会依法处罚。”
执法重心下移后,如何确保基层接得住,派驻中队作用至关重要。
3月28日,云林街道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威格斯电气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锡山区应急管理局派驻中队队员陪同检查,对街道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结束后,派驻中队队员与街道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交流,派驻中队队员指出街道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方案针对性、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性,以及对企业的普法教育宣传上需要加强。
“派驻中队主要作用就是解决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提升乡镇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和执行率,平衡不同镇(街道)的执法力量。”吴军说。
派驻中队经常会随机抽查由镇(街道)应急管理局负责检查的企业,并要求镇(街道)应急管理局人员跟班学习。
“街道开展委托执法只有2年时间,我们经验不足,对法条的理解也不是很透彻,容易出现执法不精准的情况。”葛林华说,“派驻中队队员会对我们执法各环节进行指导,让我们心里有了底。”
宜兴市执法大队危化中队检查A、B类企业时,会通知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派1到2名执法人员随同检查,目的是让他们了解“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文书如何规范表述、如何指导企业整改等。
危乃洪表示,危化中队执法时带上镇(街道)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既可以掌握乡镇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也可以指导其提升业务水平,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人手不足、执法不聚焦? 充实新鲜血液、精准划分责任田
为了确保更好地掌握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近年来,我市对派驻中队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
新吴区是全市最早开展派驻执法工作的区(县),该区派驻中队刚成立时,只是粗略明确,派驻中队由5名大队执法人员和1至2名街道执法人员组成。
根据经验与实际运行结果,新吴区新修订的派驻执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则明确,根据辖区企业数量确定属地街道安排执法人员的数量,例如,属地街道工业企业数量在300家以内的,街道安排1名执法人员配合参加执法;301家至500家之间的,安排1名执法人员+1名专职安全员配合参加执法;501家至700家的,安排2名执法人员配合参加执法;701家至900家的,安排2名执法人员+1名专职安全员配合参加执法。
此外,派驻中队还从街道网格员中抽调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辅助执法人员,负责文件归档,并公开招聘了“坐班”化工专家,随同派驻中队开展执法检查。
“最初的工作办法只有数条框架性内容,经过3次修订完善,现在执行的工作办法已经有16项具体内容了。”王海滨说。
2021年,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明确了对派驻中队全体人员及街道委托执法人员每月组织执法考评,并出台了相应的考评制度和考核办法,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将科室混岗的年轻干部全部调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中队执法力量也得到了加强。
以前,宜兴市派驻中队由1名中队长和1名队员组成,不少中队的队员年龄偏大。得益于此次调整,现在各中队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1名年轻队员。“以老带新,工作更有效率了。”危乃洪说。
同时,今年,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派驻中队的管辖区域进行了调整。危化三中队的管辖区域由3个乡镇调整为2个乡镇,其中官林镇为化工集中区,中队执法检查更有针对性。
今年,宜兴市应急管理局还聘请了4名“坐班”化工专家,陪同危化中队执法检查。“对技术标准我们没有专家精通,专家加入团队可以更好地指导企业整改,实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危乃洪说。
截至目前,我市共成立派驻中队27支,各市(县)区执法大队向派驻中队派驻执法骨干64人,抽调镇(街道)执法人员48人。
3月13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派驻中队执法人员接官林镇应急管理局报请,一家化工公司非法储存危化品,该派驻中队执法人员迅速会同官林镇应急管理局、官林镇派出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南车间及原办公楼一层东侧宿舍内存放硝酸、硫酸、双氧水等大量危化品,但该公司并无危化品储存资质。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派驻中队执法人员没收了该公司违法储存的危化品,并处罚款10万元。
镇(街道)应急管理局与派驻中队协同作战,已成为无锡市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利器。
此次实施意见提出,派驻执法采用“联合组队、协同作战”模式,整合市(县)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辖区镇(街道)在编执法人员力量,按照市(县)区大队执法派驻下沉人员不少于 2 名,镇(街道)配合参加属地巡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组队。市(县)区大队派驻执法人员和镇(街道)配合执法人员满 1 年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轮换。
新吴区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20名执法人员和6个镇(街道)应急管理局的18名执法人员,组成6个中队;在锡山区锡北派驻站,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3名执法人员和3个街道应急管理局的6名执法人员组成中队开展联合执法。
在一些地区,镇(街道)人员没有和市(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联合组队,但是街道应急管理局在检查企业时也会主动邀请派驻中队执法人员参与。
“一方面,我们对辖区一些企业比较熟悉,处罚容易出现‘宽松软’问题;另一方面,处罚时依据哪个法条,有的时候拿不准,底气不足。”朱爱国表示,派驻中队参与执法,提升了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企业整改的主动性也更高了。(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