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我市接外市疾控部门告知函,称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9月26日14时乘坐G1478次列车5车厢。
9月29日上午,我市接省卫健部门推送信息,称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9月26日12:55乘坐K1518次列车(3车厢96号座位)从西宁出发前往兰州(16:22到达),20:50换乘K306次列车(11车厢15号下铺)从兰州到西安(9月27日6:45到达),9月27日10:45乘坐K362次列车(16车厢11号上铺)从西安出发,9月28日2:22到达镇江火车站。
近两日,安徽省合肥新站区、芜湖经开区、六安霍邱县,河南省南阳西峡县分别通报在集中隔离点发现阳性感染者。感染者均于9月26日20:50乘坐K306次列车。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特别是处于同列车尤其是同车厢(G1478次列车5车厢、K362次列车16车厢、K306次列车11车厢)的人员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由采样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或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两站一场”、交通道口要严格做好来(返)锡人员的“落地检”工作,加强采样台和采样人员配备。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宾馆要加大对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川市,湖北省武汉市等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排查力度,特别要排查与阳性感染者同列车的人员并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