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来了。
首次对连续参保给出激励政策、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扩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1日公布。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可以概括为3项“两个”。
——“两个激励机制”。
“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据介绍,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额度,两项激励机制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两个放开放宽”。
意见明确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提出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儿童及时便捷参保。
此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展。根据意见,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即从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拓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时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探索跨省个账家庭共济。
——“两个等待期”。
根据意见,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其中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则是每多断缴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