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全省首个关于城市隧道管理的政府性规章制度发布

无锡城市隧道有了管养标准

  本报讯 昨日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印发了《无锡市城市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隧道管理范围、建管衔接制度、养护维修标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养隧道的水平,全方位推动我市城市隧道建设和发展。这是我省首个关于城市隧道管理的政府性规章制度。

  现行的《无锡市蠡湖隧道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于2008年,专为蠡湖隧道“量身定制”,多年来,锡城其他隧道的管养维护均参考《暂行规定》。截至2024年11月,我市有11条城市隧道,单洞里程46.5千米,路面面积约52.4万平方米,总里程在省内名列前茅。“以前城市隧道数量较少,建成后一般由建设方代管,往往存在权责划分不明晰、养护标准不一致等现象。如今随着隧道数量和种类的增加,我市迫切需要建立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隧道管理制度。”无锡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隧道养护科副科长包晋阜介绍。

  与以往相比,如今城市隧道的管养衔接更加精细化。假如有的隧道建设时没有考虑在隧道主线入口处设置车辆应急出口,一旦高架和隧道结合处发生交通事故,后方车辆会产生巨大拥堵,这就要求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实现“丝滑过渡”。《办法》指出,从城市隧道规划立项到验收移交,都应当有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确保前期建设和后期养护相衔接。专业人士表示,这样有利于把隧道后期养护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相关需求提前反馈给建设单位,避免隧道建设时产生不利于后期养护的问题。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新建隧道对持续深入做好养护作业提出更高要求。《办法》指出,针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隧道,在建设单位移交接管后,养护单位要及时熟练使用隧道的设施设备和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养护工作顺利开展。比方说,有的隧道采用了自动喷淋系统,一旦发现火灾隐患便可自动喷水,将隐患消灭于无形。这种新设备如何管理、维修、养护,都需要建设单位和养护单位交接清楚。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隧道管养如何打好“主动仗”?《办法》强调,针对洪水、地震、风灾、火灾等特殊情形,应当对城市隧道进行特殊检测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过去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城市隧道安全保护区的概念较为模糊,导致城市隧道管理出现‘监管空白’。”包晋阜介绍,城市隧道安全保护区是指在城市隧道结构边线外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隧道主道、匝道、控制中心以及城市隧道上方和隧道口外50米、水下隧道结构边线外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市民看到的城市隧道只是‘冰山一角’,配套的泵房、变电所、设备间很难被发现,但这些设施设备同样影响着城市隧道的正常服务功能。”

  一子落,满盘活。“《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城市隧道管理自此有了法律依据。”市市政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并公布城市隧道保护区“地图”,建立城市隧道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机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城市隧道规划建设和养护移交事宜,共同推动城市隧道精细化管理。(姚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