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财经周刊

既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又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联合授信:让企业穿破“融资迷雾”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既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成为企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共同面临的挑战。记者日前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了解到,时下,联合授信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新思路,目前,无锡已有15家企业通过联合授信获得了更加稳定的融资渠道,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也实现了政银企三方共赢。

  联合授信,让企业经营更加稳健

  联合授信机制实施以来,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成功牵头推动5户试点企业组建联合授信。在联合授信实施前,企业均面临着融资渠道分散、授信额度不统一等问题。为企业推荐联合授信之初,企业担心融资灵活性会受到限制,部分授信银行也因对机制认识不足而在授信额度上产生较大的分歧。作为牵头行,中国银行无锡分行迎难而上,从管辖行到一级分行逐级严格审核,综合考量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和信用记录,并与企业、各授信银行深入沟通,成功制订相关协议,并稳步推动法律审查流程,最终成功为5家企业组建联合授信团队。

  联合授信机制的实践,一方面提升了银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各授信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了解得更加全面,对企业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以风险防范为核心,做好贷款“三查”,避免“搭便车”“垒大户”等行为,合力应对风险情形。伴随银行风控能力的提升,风险溢价有所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随之下降。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融资环境与融资渠道。联合授信机制起到了有效防范银行间恶性竞争的作用,推动各授信银行优化贷款利率定价、推动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最终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优的服务获得融资。联合授信机制运行以来,5家试点企业相关制造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下降约30BP,企业经营稳健、质态良好。

  联合授信,催生产融共生新实践

  过去,传统授信模式普遍存在三大硬伤:金融机构各自为战、信息不对称,多头融资、过度授信、隐性担保问题多发,各金融机构定期财务核查耗时耗力。2018年,某风电企业与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联合授信框架协议,在联合授信框架下,通过机制重构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掀起一场关于信任、风控和效率的融资变革。

  联合授信推行初期,该企业同样对银企信息共享存在一定顾虑,尤其担心信息透明导致授信缩水和信息泄露。中信银行无锡分行创新推出“核验辅导服务”,组建专业团队处理复杂业务数据,提供风电行业全景服务方案,将采集数据运用于企业和银行两端的风险识别、防控,实现风控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这种“抓数据安全化、抓价值可视化、抓融资精准化”的模式提升了企业认同感和满意度。2024年,该企业主动扩大数据报送范围,信息覆盖率大幅提升,联合授信运行迈入新阶段,并助推企业斩获EcoVadis“金牌”评级(全球前4%),增强了企业竞争力。“联合授信本质不是限制,而是赋能,能使银企双方从博弈走向共生,信息共享和运用将成为信用价值创造的催化剂,助力企业融资降本、管理增效、价值提升。这既是银企共生,更是产融共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锡监管分局统计监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联合授信,并非债委会工作机制

  据介绍,联合授信是指对同一企业(含企业集团)提供债务融资的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改进银企合作模式,提升银行业金融服务质效和信用风险防控水平的运作机制。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办法,确定了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50亿元以上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对在3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20—50亿元之间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与债委会工作机制所不同的是,联合授信和债委会工作机制均为金融机构相互协作共同防控信用风险的工作机制,两者在风险控制阶段上有所差异。联合授信机制面向正常经营的企业,立足关口前移,通过建立事前控制和事中监测等机制防控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的行为;而债委会工作机制主要针对已经出现偿债风险的企业,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风险处置工作。联合授信机制和债委会工作机制互为协同、互为补充,构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防范潜在重大信用风险。

  (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