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统计局
(2025年6月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23〕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划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综合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和国家质量抽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1653个,比2018年末增加74767个,增长30.3%;产业活动单位344765个,增加77152个,增长28.8%;个体经营户461361个,增加166133个,增长56.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8909个,占30.7%;制造业80870个,占25.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46个,占9.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9691个,占49.8%;住宿和餐饮业51756个,占1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7730个,占10.3%。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0.3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58.3万人,增长16.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4.8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24.0万人,增加9.1万人,增长4.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6.3万人,增加49.2万人,增长33.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10.7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0.7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6.9万人,占44.5%;批发和零售业53.4万人,占12.7%;建筑业36.2万人,占8.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4万人,占45.5%;住宿和餐饮业15.1万人,占13.7%;制造业12.6万人,占11.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不含金融业)总计102758.3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9762.3亿元,增长63.1%。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521.8亿元,增加12339.3亿元,增长53.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236.5亿元,增加27423.0亿元,增长68.9%。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不含金融业)合计59043.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0995.6亿元,增长55.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484.6亿元,增加6776.6亿元,增长53.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558.6亿元,增加14219.0亿元,增长53.3%。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不含金融业)62218.1亿元,比2018年增加19035.7亿元,增长44.1%。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9516.6亿元,增加7752.8亿元,增长35.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2701.5亿元,增加11282.9亿元,增长52.7%。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1412个,比2018年末增长9.2%;从业人员188.4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0.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9405个,占97.5%;港澳台投资企业784个,占1.0%;外商投资企业1205个,占1.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51.5万人,占80.4%;港澳台投资企业13.2万人,占7.0%;外商投资企业23.7万人,占1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80869个,占99.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1.2%、15.9%和1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186.9万人,占99.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1%、11.7%和1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00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6%;负债合计1654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1%。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77.2亿元,比2018年增长33.6%。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2137个,比2018年末增长78.6%;从业人员36.2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27.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2112个,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9个,外商投资企业16个,占0.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6.1万人,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403人,占0.1%;外商投资企业184人,占0.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1.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3%,建筑安装业占16.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0.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2.2%,建筑安装业占18.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5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2.5%;负债合计296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2.9%。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65.5亿元,比2018年增长69.4%。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98909个,从业人员53.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5%和37.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3.5%,零售业占26.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2.3%,零售业占27.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5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3%;负债合计810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8.4%。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58.9亿元,比2018年增长49.2%。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267个,从业人员10.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8%和15.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8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5.8%;负债合计116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9%。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4.3亿元,比2018年增长58.5%。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837个,从业人员7.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2.6%和3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4.1%,餐饮业占75.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1.3%,餐饮业占78.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5%,外商投资企业占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2%;负债合计25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2%。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6.6亿元,比2018年增长79.9%。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103个,从业人员11.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1.1%和55.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8%,外商投资企业占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4.7%;负债合计95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1.2%。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5.1亿元,比2018年增长125.4%。
八、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8348个,比2018年末增长30.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63个,物业管理企业256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07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46.9%和18.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5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23.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万人,物业管理企业8.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7万人。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5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061.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53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4.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2%、142.6%和186.6%。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432.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58.2亿元,比2018年增长40.2%。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758个,从业人员30.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2%和26.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5%,商务服务业占92.5%。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4%,商务服务业占95.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18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1.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019.6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41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0亿元,比2018年增长84.0%。
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3336个,从业人员16.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2.5%和77.9%。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3167个,从业人员16.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4.9%和91.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6%,外商投资企业占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0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8%;负债合计201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5.8%。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7.5亿元,比2018年增长125.3%。
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928个,从业人员3.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1.7%和45.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7个,从业人员0.3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58.5亿元,负债合计184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68.8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6.61亿元。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207个,从业人员4.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4%和32.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3.5%;负债合计7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4亿元,比2018年增长86.5%。
十三、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131个,从业人员13.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4%和20.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75个,从业人员11.3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0.6%和2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5%;负债合计4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5亿元,比2018年增长63.8%。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65.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64.9亿元,比2018年增长47.3%。
十四、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935个,从业人员8.9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8%和30.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79个,从业人员5.9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8.4%;负债合计10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3亿元,比2018年增长213.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4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65.0亿元,比2018年增长37.8%。
十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892个,从业人员3.1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7%和24.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435个,从业人员2.7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7%和29.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0.9%;负债合计4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比2018年增长2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4亿元,比2018年增长138.3%。
十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728个,从业人员10.9万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56.6亿元,比2018年增长84.6%。
十七、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393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8.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45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4%;高端装备制造业476个,占19.9%;新材料产业601个,占25.1%;生物产业147个,占6.1%;新能源汽车产业102个,占4.3%;新能源产业191个,占8.0%;绿色环保产业531个,占22.2%;航空航天产业20个,占0.8%;海洋装备产业7个,占0.3%。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86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8.6%。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63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3%;数字创意产业172个,占25.1%。
十八、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44个,比2018年末增长83.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9%,比2018年末提高2.0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92.4亿元,比2018年增长56.2%;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9.4%,比2018年提高1.7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33.6亿元,比2018年增长169.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0.4%,比2018年提高13.7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9%,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40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498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46.1%和149.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2.1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8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8.7%。其中,信息服务295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9%;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41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5%。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7.6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41.0%。
十九、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046个,从业人员49.6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542.6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766个,占19.2%;数字产品服务业4009个,占13.3%;数字技术应用业12707个,占42.3%;数字要素驱动业7564个,占25.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1.1万人,占62.7%;数字产品服务业2.0万人,占4.0%;数字技术应用业11.3万人,占22.8%;数字要素驱动业5.2万人,占10.5%。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5423.9亿元,占72.0%;数字产品服务业280.4亿元,占3.7%;数字技术应用业960.4亿元,占12.7%;数字要素驱动业877.9亿元,占11.6%。
二十、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033个,比2018年增长52.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7.4%。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22万人年,比2018年增长81.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39.70亿元,比2018年增长48.3%;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8%。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2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0.96万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52.8%和35.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9.5%。
二十一、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8723个,从业人员27435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2%和41.1%;资产总计677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1.0%。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7545个,从业人员26861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4.4%和45.0%;资产总计665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4.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3.7亿元,比2018年增长35.3%。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178个,从业人员5740人;资产总计11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7亿元,比2018年增长122.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3】登记注册统计类别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4】规模以上工业
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
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6】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本公报中部分企业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7】高技术制造业
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高技术服务业
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9】数字经济
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10】研究与试验发展
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11】文化及相关产业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