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太湖周刊

风来蒿艾气如薰

  □赵柒斤

  清明过后,芳菲将尽,入夏后第一个节日便是端午,此时气温上升又值疫病多发。古人认为艾草特有的芳香可辟邪、驱毒、抑菌、除瘟,正所谓“风来蒿艾气如薰”。由此艾草成为全国各地端午节出镜率最高的植物之一。

  艾,菊科、蒿属作物,多年生草本或略成半灌木状,植株香气浓烈。父母年年种艾、端午插艾,故我对艾草非常熟悉。它虽是一种普通的植物和一味普通的中药,却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内涵。

  艾草碧绿,柳絮纷飞。我心仪的那位姑娘,正在采集碧绿清香的艾草吧。一天没看见她,仿佛分离三年那么长。此刻,我所有的思念,如同遍布田间的艾草,满心而发——“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诗经·王风·采葛》里的“艾”诠释的是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表达的是一种急切的相思情绪。这是东周时洛邑地区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诗中的那位“恋妻达人”为我们贡献了一个成语“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以说,《诗经》里的“艾”幻化成了“爱”。无独有偶,东晋与“书圣”王羲之并称书法父子“二王”的王献之,也用“艾”为后人演绎了一段爱情故事。他为拒做驸马,曾用艾草烧残了双腿。王献之与郗昙的女儿、青梅竹马的表姐郗道茂缘何离婚?离婚后再娶离婚的公主究竟图什么?王献之的两段婚姻曾演绎出了多种版本。流传最广也最有群众基础的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第三女司马道福仰慕王献之,与被流放的丈夫恒济(东晋权臣恒温次子)离婚后,执意要嫁帅哥才子王献之。皇帝老爸被女儿缠得没招,只好派人上门逼迫王献之休妻娶公主。为抗婚,王献之便以艾烧足。即便如此,司马道福依然愿嫁给他。这段轶事,虽未在可靠文献中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但新安公主却背上了任性妄为、毁人家庭的骂名。

  这则爱情故事的真相早已随三个人物烟消云散,但后世渐传王献之“焚艾自残”,除艾草易燃因素,恐怕与艾草为古代象征思念之物、寄托着恋人刻骨铭心的相思之情有关。

  文人用“艾”丰满人物形象,充其量展示其“小爱”功能。受此启发,古代科技、医务工作者便不遗余力地发掘“艾”驱邪治病、救死扶伤的作用。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谓:“三月可采艾耳”。遇到灾荒之年,老百姓纷纷采艾果腹。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因有“异谋”被流放云南的朱橚,目睹饿殍遍地、民不聊生的惨状后,编著的《救荒本草》中记述了艾草食法。艾草也是江浙沪清明时令小吃“青团”的主要原料,清代美食家袁枚《随园食单》“点心单”有“青团”制法:“捣青草为汁,和粉作粉团,色如碧玉。”选取艾草的鲜嫩叶芽,加入碱粉焯水沥干,去除苦涩之味。将处理过的艾叶捣碎取汁,连同糯米粉一起拌匀,再加入各式馅料包成团状,以竹叶铺垫,上笼蒸熟,这就是秀色可餐的青团。

  古代众生眼里,艾草不仅是治病的良药、救命的粮食和传承民俗的道具,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助推器。因艾草叶片背面密布白色绒毛,古人发现艾草易燃特性后,就将它开发成引火的重要材料。晋张华《博物志》卷四“戏术”条谓:“削木令圆,举以向日,以艾于后成其影,则得火。”西晋名人周处记录地方风物的《风土记》,不仅最早定义了“端午”——“仲夏端午谓五月五日也,俗重此日也,与夏至同”,而且安排了端午节“食粽、插艾、挂菖蒲”等习俗——“俗以菰叶裹黍米,煮之,合烂熟,于五月初五至夏至啖之,一名粽,一名黍。”“以艾为虎形,或剪裁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相载之,以后更加菖蒲,或作人形,或削剑状,名为蒲剑,以驱邪却鬼……”南朝学者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也提出,五月间艾草生长旺期,药效最佳,防疫驱瘟恰逢其时。古人智慧也随此习俗一直延续至今,照耀万民。

  没有花开艳丽,也无珍馐美称,艾草从嫩嫩芽苗到长长枝条,从寓意“思念的小爱”到“防疫的大爱”,自始至终貌不惊人,却清香其中,浑身是宝。正如一副对联所言:菖蒲避恶迎喜庆,艾草防疫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