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条例》正式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拦车检查;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一律从严处罚。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结合文明城市省级测评迎检工作,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交通协勤暨“戴头盔安全行”专项劝导工作。7月1日行动首日早高峰,市局主要领导分赴一线路面不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参与路口秩序管理和教育劝导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员上路,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乱穿马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行动首日上午,全市共设置执勤点位35处,出动警力495人,组织城管、市民巡访团、志愿者等力量236人,累计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762起,劝导教育不戴头盔2740人次。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以早晚两高峰为重点时段,以解放环路县前西街路口、太湖大道隐秀路口、二泉路东亭路口、政和大道吴韵路口、观山路立信大道路口等路口为35个重点整治点,并设置12个教育点,联合城管、志愿者、外卖企业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教育行动。行动实施首日早高峰,中山路学前街路口,短短十分钟,就有12辆电动车被拦了下来,在教育点接受相关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从今天起要戴好头盔才能出门。”梁溪交警大队民警告知一名未戴头盔的市民,并向其发放“佩戴头盔、安全骑行”的出行提示手册。被拦车的市民均主动配合交警检查教育,表示今后一定会按照规定佩戴头盔。
连日来,随着“戴头盔,安全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宣传行动不断深入,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大幅提升,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的人数明显增多,其中,年轻人、外卖小哥是佩戴头盔执行最到位的群体。“公司早已规定,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一名美团外卖小哥说,自己已经养成戴头盔的习惯。但是,少数市民由于怕麻烦、天气热、忘记戴、怕被偷等原因,驾乘电动车时还是没有戴上头盔,有的家长接送小孩上学时,自己戴头盔,却忘了给孩子戴上;有的建筑工人对“安全帽”和“安全头盔”混为一谈;有的老年人坚持认为不戴头盔不会有问题。对此,交警提示:戴头盔不是应付检查,而是为了自身安全。现阶段,对不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以宣传教育、劝导为主,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周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