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惠山交警:“四联之力”助推电动车安全劝导工作

  警校联动“小手拉大手”。

  近日,惠山交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之路,积极发挥警政、警校、警检、警企“四联之力”,努力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大宣传大劝导格局。行动中,牢牢抓住早晚出行高峰段,截至目前,共出动民警、辅警499人次;公安分局警力147人次;城管队员76人次、社区、驾校学员、市民巡访团等志愿者480人次;累计教育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2000余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0余起,宣传劝导3000余人次,张贴、发放宣传提示资料5000余份。通过有效的宣传劝导,主要交通路口居民头盔佩戴率由最初的不足10%大幅提升至现在的90%以上。

  警政联动

  强化“党政”保障引领

  主动汇报区、镇政府,强化宣传劝导工作前期保障,推动举行了“从头开始,幸盔有你”暨惠山区倡导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启动仪式,对33家“共享头盔”示范点现场授牌,向全区发放安全头盔3000余只,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同时,发挥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作用,动员各街镇、各部门督促所属员工配齐佩戴头盔,提升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在此基础上,向全区发出“每个党员即是宣传员”的倡议,并联合街镇政府及区公安分局、文明办、城管局、市民巡访团等多部门在惠山区6个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安全行”交通违法教育点设立党员先锋岗,由党员干部带领社区、驾校志愿者走上路面、入村入户,宣传《省条例》内容,开展路口协勤管理、违法劝导,积极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头盔”知晓率、覆盖面。

  警校联动

  强化“小手拉大手”辐射

  主动联系区教育局,在全区10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近12万师生中,开展“戴头盔安全行”交通安全守法“三个一”宣教活动。“上好一堂学生安全教育课”,即利用升旗仪式、晨午会课、班队课等途径,开展“戴头盔安全行”交通安全守法行动宣传教育,确保100%的学生知晓安全出行要求,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开展一次家庭学习活动”,即学生及家长共同观看“戴头盔安全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小手牵大手,将文明交通理念带到每一个家庭。“发放《电动车驾乘人员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即引导学生家长遵守安全出行要求,共同营造“戴头盔安全行”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三个一”活动,学生乘坐电动车戴头盔率大幅提升。

  警检联动

  强化“线索举报渠道”监管

  主动联系区检察院,对接“酒驾整治”及“一盔一带”宣传工作,并进一步畅通“不戴头盔”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区检察院结合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领域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视情制发《检察关注函》,积极形成“交警、检察、学校、家庭”等多位一体的共治辐射效能。7月1日,区检察院通过“惠佑·未检”监督平台,接到举报称在辖区某学校附近有民众骑电动自行车搭载不止一名未成年人且均未戴头盔。了解情况后,该院迅速反应,将线索提供给大队,由交警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的同时,发出全市首份《检察关注函》,并会同区教育局通过家校共育平台、微信群等途径将关注函送达至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家长,引起了强烈反响,收获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警企联动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履行

  主动联系区“共享头盔”示范点企业,以建立“一套制度、一个督导岗、一组头盔共享柜、一支志愿协勤队”为抓手,强化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员工戴盔率。“一套制度”,即企业将驾驶电动车一律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厂纪厂规,形成制度上墙,并列入员工执行力考核,实施经济惩处。“一个督导岗”,即企业落实安全督导员,在厂企出入口设置督导岗,每日上下班时段对员工驾驶电动车戴盔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戴头盔的进行“登记+提示+纠正”。“一组头盔共享柜”,即企业自购头盔,设立专门的头盔共享柜,创新推行头盔共享模式,最大限度惠及员工,确保“有盔可带”。“组建一支志愿协勤队”,即依托警企共建,不定期组织员工上路交通协勤,辅助交警对“不戴头盔”违法进行教育劝导。(徐心喜 文 / 赵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