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首批租赁住房补贴试点的最后一年。目前,相关试点城市已悉数公布专项补贴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除北京、长沙外,其余14个城市相继公示了获得专项补贴的企业、项目名单。
第二批试点城市中,仅青岛、沈阳、西安发布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但尚未正式拨付资金。按照进度看,合肥、郑州、济南、杭州和上海的6个区发放了第一批专项补贴,武汉、长春、福州、深圳共4个城市发放至第二批,南京、广州、重庆已发放至第三批,而厦门、成都发放至第四批。
早在2019年6月,在住建部和财政部推动下,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成为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一年后,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等8个城市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
中央财政对租赁住房补贴按城市规模划分不同档类,直辖市每年补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据此计算,这笔专项资金总额达到468亿元。
专项资金怎么分由地方决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城市的补贴标准不一,以新建项目为例,每平方米补贴500元至1500元不等,可以覆盖项目30%左右的成本。对于长租公寓企业,各个城市均能申请专项补贴。
据了解,专项资金补贴仅限于2019年-2021年间新建、改建、运营的住房租赁项目,补贴资金可以结转结余。在2019年-2020年的两笔专项资金中,地方性国企包揽大部分奖补,其次,拿到专项补贴最多的全国性房企是万科,近3亿元。
(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