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警方周刊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工作典型案例

  ■ 案例1

  2020年9月5日16时许,交警支队梁溪大队民警在清扬路清名路路口执勤时,发现面包车司机郭某驾车打电话,上前检查时,郭某不配合,强行驾车驶离,将民警剐倒在地。经法医鉴定民警伤势已构成轻微伤。9月6日,郭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梁溪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月24日,被移送起诉。

  ■ 案例2

  2020年6月5日20时许,新吴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至辖区凯悦公寓某楼处理一起醉酒类求助警情。民警到达现场时,当事人张某醉酒躺在地上,民警询问张某情况并告知其120救护车在楼下,但张某不仅不予理睬还对民警大声咆哮。民警劝说张某下楼乘救护车去医院治疗,遭张某无故辱骂、用伞挥打,致民警头部、手臂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2020年9月8日,张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新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案例3

  2020年5月26日8时许,交警支队滨湖大队民警在梁溪路青祁路执法查纠交通违法时,储某芬骑自行车逆行不服从民警处罚,反复纠缠民警、抢夺警用装备,并将民警手部、脸部抓伤。经鉴定,民警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6月22日,储某芬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10月3日,被移送起诉。

  ■ 案例4

  2020年11月21日10时许,交警支队滨湖大队民警在梁清路蠡溪路口交通执勤,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仇某交通处罚时,仇某不配合民警执法,不肯提供身份信息,且丢下电动车与搭载的两名儿童转身离开,民警在劝阻过程中,仇某用手打、脚踢民警。后增援民警到场将仇某控制,并做好儿童安抚。次日,仇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 案例5

  2020年4月18日22时许,梁溪分局山北派出所接110指令处置一起酒后滋事警情。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领辅警到现场处置,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醉酒男子戴某,上前询问期间,戴某突然情绪激动,辱骂并推搡民警,民警会同辅警将戴某控制。在控制过程中,民警警服被撕破。4月19日,梁溪分局对戴某以阻碍执行职务依法行政拘留7日。

  ■ 案例6

  2020年4月9日23时许,荣巷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无锡市滨湖区荣巷某小区住户中家里人吵架”。荣巷派出所民警至现场处警,民警在了解情况过程时,当事人尚某酒后先是对辅警言语威胁,后动手对辅警进行拉扯,在劝开后,嫌疑人尚某辱骂和挑衅执法人员,并从家中拿出美工刀后又手持美工刀威胁民警和辅警,后尚某被带至荣巷派出所审查。

  经多部门会商,认为尚某持美工刀威胁处警民辅警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形,涉嫌妨害公务罪。4月16日,尚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月4日被移送起诉。2020年9月10日,尚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