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时评

乡村振兴是乡村社会形态和生态的重构升级

  □ 郭会文

  《无锡日报》时评版8月份刊登了无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志亮先生撰写的《关于无锡如何走好乡村振兴之路的思路》的文章,作者思考非常深入、系统、前瞻,看得出作者是一位洞察社情、精通规划的专家。

  受文章启发,笔者也提出一些想法。乡村振兴,本质上是乡村社会形态和生态的重构和升级。这其中,有几个要素非常重要:

  第一,乡村产业。乡村产业须有乡村特质,且能有可观的利润率,足以吸引人力资源回流。相关部门可定期发布《中国乡村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城市产业外溢到乡村,不算是乡村振兴。

  第二,乡村人口。乡村人口,应以被持续提升进步的原村民为主,加上不断回流、适量加盟、符合乡村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新村民。城里人下乡,乡下人看闲,不算是乡村振兴。

  第三,乡村治理。要有一套具有中国乡村特色的治理体系,包括乡村治理规则、乡村伦理、民风民俗等。丢失了乡村特色治理、乡村伦理、民风民俗,不算是乡村振兴。

  第四,乡村事业。大力兴办具有乡村特质、与乡村产业相匹配、能够满足乡村人口需求的科教文体卫等各类社会事业。各类社会事业被抽离的乡村,无法振兴。

  第五,乡村形态。乡村形态必须具有鲜明的乡村特质,其肌理、元素和面貌都迥别于城市,但公共服务须接轨于城市。简单复制城市的乡村,不是我们所要振兴的乡村。与时代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落差的乡村,也是留不住人、最终也难以振兴的乡村。

  既然如此,乡村振兴就不仅仅是乡村的事情了,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形态的重构和升级,需要以宏大的气魄、持久的定力去设计推动。

  (作者单位:新吴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