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未停放在“电子围栏”内

共享单车违停首张罚单开出

  本报讯 “您好,您没有按照规定将单车停在规定的划线框内,该行为已经被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您违反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要对您这一行为依法处以20元的罚款。”昨天早晨8时50分,在滨湖区润泽路,滨湖城管执法人员向一位未将共享单车停放在“电子围栏”内的用户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

  这位共享单车用户当时将车停在了离划定的停车框还有数米远的地方,并操作手机,将车落锁。“关于共享单车违停要受处罚的事,我是知道的。虽然APP已经弹出了提醒,提示不在‘电子围栏’内,但今天上班赶时间,我还是随便停放了,这是错误的行为,下次一定还车进框。”当事人在收到罚单后说。随后,当事人缴纳了罚款,并立即将单车移至指定框内顺向停放。

  当天是我市城管部门对违规停放共享单车行为开展处罚的首日,各级城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在全市重点路段巡查,现场处罚16起,查证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二维码55个,为下一步调取大数据实施处罚做好准备。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将通过短信等形式进行执法公告,告知被执法人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严查行动是提升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成效的重要手段,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处罚,督促使用者养成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共建共享城市文明。

  据悉,城管部门将在年底前全力推进全市6万个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放点建设,引导用户有序停放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

  (卢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