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农房占地不超宅基地70%”政策取消

管理更加公正规范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取消了以往政策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的要求,改为由各市(县)区政府结合实际依法自行规定,并将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等机制,提升宅基地资源价值和使用效率。

  “建‘美丽农居’、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而建设的前提是宅基地管理要更加公正、规范。”市农业农村局人士说。按照规定,我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5平方米。这个宅基地包括农民居住用房,厨房、杂物间等辅助用房,房屋外场地等,之前规定房屋占地不得超宅基地面积的70%。但在近年来的农房建设过程中,不少农民反映,“不超70%”的规定已难以满足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我市遂按照去年5月新修订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取消了这一规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宅基地公平、合理使用,我市还将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如新申请宅基地的实行竞价选择房屋位置,鼓励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等等。(朱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