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警方周刊

一“码”当先,筑牢防线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门铃码”的通行验证是实现精准防控的有效措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为此,无锡警方对不落实“门铃码”使用规定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平安稳定。4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办理案件165起,均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全面排查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4月11日晚,梁溪公安分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有人在“沙县小吃”店内堂食,且均未扫“门铃码”。经审查,该小吃店经营者陈某因违规开展堂食业务、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被予以行政处罚。

  “我们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门铃码’的应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梁溪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孙磊介绍,工作中,发现仍然有少数沿街店铺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

  对于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相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警方坚决予以查处。4月12日,惠山公安分局西漳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远景门窗”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经营者余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4月14日,新吴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喜乐多食品便利店”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经营者林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4月14日,宜兴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富可思饮品店”未按规定落实进入人员“门铃码”通行验证措施,经营者李某被予以行政处罚。

  堵塞漏洞 坚决采取“熔断”措施

  “‘门铃码’上线以来,我们全警动员开展‘门铃码’的普及应用,但仍然有未按规定申领张贴‘门铃码’的现象,必须坚决堵塞这些漏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邹建康说,对拒不执行《无锡市疫情防控第92号通告》的场所行业,警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熔断”措施。

  4月11日,江阴市公安局云亭派出所巡逻至辖区“茗月茶馆”时,发现茶馆门口没有张贴“门铃码”,经询问,经营者金某在明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未申领张贴“门铃码”,该场所被责令暂停营业。4月13日,滨湖公安分局溪南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必成房产中介”未按规定申领张贴“门铃码”,该场所被责令暂停营业。4月14日下午,锡山公安分局东湖塘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杜益利五金厂”未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防疫政策、未申领张贴“门铃码”,该企业经营者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邹建康说:“警方将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刻不松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有人扫‘门铃码’后出现红色警示,请你们快过来。”4月13日下午,经开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核实,当事人赵某为外地返锡人员,尚处于居家隔离阶段,却私自外出,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目前,赵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送往集中隔离。

  “在疫情防控如此关键时期,赵某明知故犯,违反相关通告规定,触犯法律底线,当了‘反面教材’。”经开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民警王宏雷说,小小的盲点也会成为病毒提供“突破口”,要坚决防止“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不能让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和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付之一炬”。

  人人落实,群体安全,个人是落实防控措施的最基本单元,绝不能心存侥幸。4月11日下午,市民刘某为顺利入住旅馆,冒用他人“门铃码”账号扫码,隐藏本人行程,被惠山公安分局石塘湾派出所查处。4月13日,外地来锡人员陈某未按规定居家监测,私自前往某超市购物,因扫“门铃码”显示红色警示被拒绝进入,后被梁溪公安分局金匮派出所查处。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务必规范使用“门铃码”,对自己、家人和这座城市负责。(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