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严查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

“黑车”存在疫情传播隐患,市民若发现可拨打电话举报

  本报讯 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雷霆行动”,通过大数据研判和路检路查相结合,自4月初以来已查处非法营运案件80起。

  近日,执法人员在对通江大道与锡沪路口进行车巡例检中,一辆车牌号苏B75××× 白色小车行驶轨迹可疑,小车在路口空车兜圈几次后,车上突然多了一名乘客,执法人员对该车询问时,发现该车无道路运输证件,也就是俗称的“黑车”。调查中同时发现,司机和乘客均没有佩戴口罩,车内卫生情况极差,存在极大的疫情传播隐患。目前,司机杨某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以《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被立案,将受到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防疫要求,我市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每车每天消毒不少于一次,采用驾驶员自行消毒或者公司固定点消毒,车辆必须每4小时通风一次,司机须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乘坐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司乘双方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日前,交通执法队员通过大数据排查匹配,发现一辆车牌为苏B3N××× 白色小车疑似非法营运,经执法人员现场输入车牌进入全国网约车查询平台查询,确认这是一辆无证网约车,司机刘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刘某当场承认其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经调查,刘某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违法行为成立,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将受到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

  而给刘某派单的网约车平台,在没有查验刘某所驾驶车辆是否有有效证件情况下仍然违规派单,同样存在违法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同时对违规网约车平台公司约谈,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非法网约车司机身份复杂,驾驶技术、安全服务无法得到保证,车辆也没有营运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出现人身伤害,乘客自身合法权益将无法保证。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公安部门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以“雷霆行动”为重要抓手,利用定点、流动、大数据监管等多种方式,在重点路段、枢纽等区域,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全力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相关执法人员路面询问、稽查工作,如果发现车辆存在非法营运行为,可拨打(0510)81089088、82728110,一旦核实,执法人员将严厉查处。

  (徐兢辉、见习记者 夏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