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警方周刊

非法改装不可取,合法改装要注意

  7月14日20时许,江阴交警大队在长山大道东盛路口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经过仔细调查,民警发现从去年10月起,驾驶人陆某多次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改装,先是在苏州改装了进气系统及避震系统,使进气量增加,车身降低。接着又在江阴改装了排气系统,切掉了消音鼓,更换了轮毂以及车身颜色。可以说,这辆车已经被改装得面目全非,但陆某却并没有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陆某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样。

  交警提醒:车主对自己的爱车进行合法改装,彰显个性、满足个人需求,无可厚非。但是,所有的改装必须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非法改装车辆会破坏车辆的结构和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到底哪些车辆个性化改造是合法的?又该如何办理手续呢?

  ◆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改变车身颜色;

  ★更换发动机;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属于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天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需要办理变更备案的情况

  ★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三十天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 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以上情况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