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10时32分许,在惠山区钱桥大道洋溪桥路段,一辆黄色无牌非标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三轮车在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安置好伤员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事发地点有监控,完整还原了事故全过程。但由于三轮车没有号牌且驾驶人因佩戴头盔无法看清面部特征,肇事者的身份一时无法确认。
为了找出肇事者,事故处理民警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在仔细核查监控视频每一帧画面的同时,实地走访事发地周边的群众,并对附近工地和住宅区域的每一辆相似的黄色三轮车进行痕迹比对,最终在一出租户屋前找到了肇事的非标三轮车,并确认了肇事驾驶人的身份。
铁证如山下,驾驶人董某对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董某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伤者伤情鉴定为重伤,董某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非标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且无法办理保险,一旦因“任性上路行驶”发生事故,驾驶人往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请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心理,贪图一时的便利,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险境。拒绝非标三轮车,从你我做起。
(朱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