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