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