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房产周刊

公积金连线

  问:我和妻子正常缴存公积金,儿子今年大学毕业(尚未就业),准备在无锡买房,请问我们可以帮他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借款申请人必须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问:请问我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本市的存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可以。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开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等;

  已付款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缴款凭证;

  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其他:经承办银行核实的拍卖公告(包含人民法院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贷款还款账户资料;异地贷款职工办理公积金“法拍贷”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其他需要的资料。

  问:我和妻子正常缴存公积金不到2年,公积金账户余额很少,看到公积金贷款有新政策,我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现在最高可以贷多少?

  答:5月1日起,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阶段性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的规定。

  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20万元,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叠加:

  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等)的;

  本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符合我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问:我办理了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哪个更好?

  答:两种还贷方式分别适合不同的人群。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逐年还贷抵偿的主要是贷款本金,减少了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了还贷的速度。因此,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职工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