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日上午,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陈硕接到涉水警情,驾船飞驰到待救援群众处。阳光毒辣,船上甲板50℃起,烫得站不住,陈硕顾不得其他,脱鞋、入水,从接警到救人仅用3分钟。近日我市迎来高温热浪,涉水遇险市民增多,水上分局不断加强湖面巡逻,保证在接到警情时抓住救援“黄金4分钟”。
“湖面上必须保证有人,这样我们才能及时赶到落水群众身边。”日照渐盛,甲板上的救援人员没有遮挡物。汗水从陈硕面颊流下,但他依然保证一半时间站在甲板上。再站得久一点,鞋子上的胶就要与甲板“融为一体”。为何要保持待命状态?“我们不仅要救援不慎落水的群众,还要及时劝阻野泳的人群。”陈硕说。就在4日上午,尽管岸边有多处禁止下水游泳的提醒,但还是有市民游客在太湖水面游泳。6月至今,水上分局已经救援近10名落水群众。
水上救援,务必保证“分秒必争”。陈硕给记者算了一笔时间账:如果在派出所内待命,遇到警情需要耗时5—10分钟驾车到岸边,随后还要花费3—4分钟驾船到待救援群众身边。“这根本来不及救援,所以我们现在每天轮两个班次,每人日均在湖面巡逻5—6小时。”陈硕介绍。为保证救援速度,水上分局启用可抗8级大风的高速艇,最高时速达80千米,遇涉水警情平均3分钟内即可到场。此外,水上分局今年还启用了时速高达120千米的摩托艇加入救援任务。
水上救援处突队队员不仅要会游泳,还要锤炼各类救援基本功。陈硕曾参加公安部“长江大保护”综合实战比武活动,获得个人第三,并助力江苏队获得团体第一的好成绩。他也担任市公安局涉水警务教官,负责全市水上救援类的培训。“如果是求助人员意识清醒,我们会采取抛绳、抛救生圈等方式将人救上来;如果求助人员已经昏厥,我们一般下水把人救上来。”他说。抛救生圈也有讲究,最好一次性就抛到求助者面前。“否则拖回来重新抛又要浪费十秒左右,我们的失误越少,落水人员被救的希望越大。”水上救援处突队队员李海滨解释。
警方提醒,夏季不要在公开水域游泳。陈硕建议:“如果意外落水,要尽量保持镇静,双手切勿上举。一旦双手上举,身体会控制不住地向下沉。正确的做法是人放松,双手打平,呈‘大’字形,这样会保持一定的浮力,以等待外来救援或寻求自救。”(崔欣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