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结合“本土办法”,更好维护房客、房东、中介三方权益

租房新规如何守护“安心租住”

  本报讯 9月15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共7章50条,对出租承租活动、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行为等做出明确要求。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我市目前正在施行的《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出租房安全、合同备案管理、多部门职责划分、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租赁企业发展”等方面破解租房市场痛点、明确各方责任,更好守护锡城“租事”安心。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新规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明确要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我市在新规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出租的每间居室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低于12平方米的起居室不能隔断,隔断房应当采用轻质不燃材料,不得增设卫生间、厨房,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等。

  破解租房乱象、押金难退、单方违约等难题,将有法可依,新规重点关注承租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问题,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方式迫使租客腾退住房。”据悉,我市已明确房屋承租双方应当担负的主要责任和相应权益,包括出租人是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等。后续将根据新规要求,细化对承租人权益保护相关事项,比如将“押金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相关情形”作为承租双方签订合同的必选条目等,切实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

  一纸合同如何约定“租事”?新规明确要加强合同管理,“目前,我市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承租双方签约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约需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住建人士表示,按要求备案登记如大学生租客申领租房补贴、非本地户籍申领居住证等必要条件,可有效避免“黑中介”陷阱。

  眼下,形式多样的“二房东”市场较热,在新规对租赁双方权益保障的基础上,我市明确出租居室达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10个以上、租住人员达10人以上,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备案。新规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房源信息或者隐瞒、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16日下午,在无锡经开区一家房产中介门店,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重新梳理租赁房源。“已启动对房源信息的再核实,对于信息不真实或房屋安全不合规的相关房源将予以下架。”工作人员说。

  租房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据悉,为保障新规有效落地,结合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特点,市住建部门正积极会同司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在我市现有《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容、细化相关监管举措,形成规范化、法治化的监管合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托起城市“安居梦”。

  (孙倩茹、见习记者 张泽宇)